国内时事 Sina. Ads.

   首页> 国内时事> >新闻内容


陕西开征筵席税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4月8日 15:38 南方都市报

    据《中国商报》报道最近,陕西省财政厅、省地税局
向全省各地市印发了《陕西省筵席税征收暂行办法》,在
全省范围内开征筵席税。

    筵席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承办筵席的经营收入。
筵席税的征税起点为单桌一次消费300元人民币,凡单
桌一次消费达到或超过征税起点,按收取价款金额全额计
算征收筵席税。应纳税额为纳税人承办筵席的经营收入乘
以税率8%。筵席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承办
筵席的当天。纳税人应当按月向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