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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八成房子面积“缩水”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3月14日 12:25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针对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投诉商品房面积“缩水
”的问题,广东省技术监督局近日首次组织了广州、深圳
、佛山、惠州、中山等5个城市的商品房面积抽查, 昨日
省技监局公布结果:合格率只有20.9%,竟有约八成的商
品房面积不合格,即超过规定允许的偏差。

    据省技术监督局介绍,这次抽查主要是依据国家质量
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进行的。
本次5城市共抽查了67套商品房,总建筑面积达7636平方
米,只有14套房子面积合格。其中,广州市共抽查商品房
49套,总面积6106平方米, 负偏差总和达56.27平方米。
其中一套标称建筑面积221.97平方米的房子,负偏差达7.
72平方米,比规定允许的负偏差(即“缩水”)超出6.49
平方米。深圳共抽查8套房子,总建筑面积640平方米,负
偏差总和6.68平方米;佛山共抽查2套房子,共219平方米,
负偏差之和共3.11平方米;惠州共抽查房子6套,共408平
方米,负偏差之和为12.19平方米。其中一套45.17平方米
的房子,负偏差达6.34平方米,比规定允许的负偏差值超
出5.97平方米;中山市共抽查2套房子,建筑面积263平方
米,负偏差之和为0.89平方米。

    抽查中发现,除大部分房子面积“缩水”外,也有正
偏差的,即实测面积比标称面积多,如广州市有一套房子
标称78.05平方米,实测多出7.89平方米。

    广东省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商品房抽查面积
不合格的问题,主要是由于一些发展商没有按规定使用《
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进行测量计算,也有的发展
商有意欺骗消费者,进行不合理的公共面积分摊,因此,
一方面要加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宣传贯彻,一方面要大
力发展“商品房面积公正站”这种中介机构,为市场提供
公正的中介服务,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记者魏东
通讯员赵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