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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公司大调整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3月23日 15:29 中国经济时报

    业内人士关注已久的国家电力公司机构改革方案3 月
22日正式对外公布。

    国家电力公司此次对其内部机构设置进行了大规模的
调整,以适应其发展成为一个经营型、控股型、集团化经
济实体的需要,保证其公司本部高效地按实体化运转。同
时,对这些部门领导在全公司系统范围进行了较大幅度的
交流;并彻底改变了其原先机关式的做法,对各个部门的
领导实行了聘任,一聘三年。

    这是该公司为适应企业化运作,走向实体化的重要举
措。

    国家电力公司是1997年1月在原电力工业部的基础上
组建的。组建初期,为实现政企分开的平稳过渡,与电力
工业部并存,实行双轨制。由于这种特点,其组建时的内
部机构设置带有较重的机关作风和过渡色彩,政企不分、
企社(企业与社会中介组织)不分。随着电力工业部的正
式撤销,国家经贸委开始行使政府管理职能,中国电力企
业联合会行使行业管理与服务职能,国家电力公司逐步向
经营实体转变。

    国家电力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电力工业的快速
发展,我国电力市场供需状况已经由严重短缺的局面发展
到全国范围内供需基本平衡的新阶段;而技术装备和电网
现状已经由八十年代的高参数、大机组、高电压、大电网
阶段发展到跨大区电网互联、全国联网、统一调度,实现
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的新阶段。这也正是此次国家电
力公司改革机构设置的内在需要。

    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高严强调,由于受传统观念和惯
性思维的影响,在双轨制运行期间,一些部门职能没有根
本转变,观念没有彻底更新,仍在做企业不该做的事,仍
在管下属企业自身权利范围内的事,这是使国家电力公司
陷入被动的最大隐患。据悉,国家电力公司此次机构改革,
共设置了19个部门, 其中新设5个, 作较大调整的8个。
这次新机构设置的最显著特点是,加大了资本运营、资产
管理、战略研究、电网运营与调度和人事管理,强化了法
律事务部门,以适应作为经济实体的需要。 傅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