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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杀无辜竟称击毙歹徒
普宁7民警擅自枪毙4村民案被曝光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月27日 16:52 广州日报

    一九九七年一个夏日傍晚,粤东普宁市郊外。“嗒嗒
嗒”、“砰砰”一阵枪响,四名被绑缚的青年村民泣血倒
地。这不是枪毙死刑犯的法场,而是七名民警的擅自行为。

    如今,隐瞒一年之久的“击毙逃跑歹徒”的闪烁谎言
终被戳穿,七民警将被绳之以法。然而,这幕悲剧的发生
和由此形成的种种怪圈,不能不引起人们去思索更深层次
的问题。

    四村民未审问被枪毙家属不准认尸并强行火化尸体

    1997年8月9日,普宁市电视台新闻报道说“8月7日下
午5时许, 四名歹徒持枪窜入东西南村一村民家并抢去家
中财物,我民警迅速出击抓获歹徒。在押解途中, 4 名歹
徒撞开车门脱逃,公安民警在鸣枪无效情况下开枪击毙4
名歹徒。

    4名死者家属面对亲人不明不白被杀,又蒙如此罪名,
悲愤至极,他们纷纷向普宁市委和有关部门反映:这是一
起民警冤杀无辜的大惨案。他们在控告信中陈述事件原委:
8月7日下午4点左右,占陇镇村民陈广丰, 自己一人到东
西南村找陈某某追讨欠款。双方发生争执后,陈某某报案
称陈广丰等人持枪勒索。占陇派出所副所长罗国斌便带领
民警到陈广丰家将其抓捕,并将与陈某报案根本无关,在
陈广丰家喝茶谈事的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3 名村民一
同抓去,不经审问把4人押到一偏僻小道旁全部枪杀。

    死者家属还提出一些情节和质疑,如陈广丰等四人被
抓走时已双手反捆,被七八名民警持冲锋枪押在警车里,
怎能出现4人同时脱逃?死者家属被拒绝到现场认尸,第二
天即匆匆火化,有毁灭杀人证据之嫌等等。

    案件疑点重重漏洞百出检察院却认为没发现民警有违
法行为

    陈广丰母亲陈婵英说,8月7日下午6点多钟, 占陇派
出所来了6名未着装的民警,带着两支冲锋枪,4支手枪,
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搜查,不由分说就把陈广丰等4 人抓
上警车带走。晚上10点多钟,那些民警第二次又来家搜查,
不准我进屋,后来说是搜到一支手枪,把我叫进屋硬按我
的手在搜查记录上按下手印。

    陈广丰妻子陈丽贞,怀抱未满周岁的女儿,神情哀伤
地说:“民警抓陈广丰时,把他的摩托车也开走了,车箱
盒里放有买加工纸的4万元现金,后来不知去向。”

    普宁市检察院在送交普宁市委、市人大的“检察报告”
认为在审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案件的来源及定性;占陇派
出所报告案情的真实性;公安干警使用武器的合法性;公
安干警采取当场击毙措施的必要性等方面均没发现公安干
警有违法行为。

    村委会几个人还介绍了一个情况:8月7日报案人陈某
某的表亲是揭阳市公安局某位副局长,此人原在占陇派出
所当过所长。

    在通往普宁的广汕公路侧一处,公路旁有一条土路。
再向北前行约一公里,土路边和菜地中间有一条水沟,这
便是郑灿炎、陈广丰、黄华生、陈松平四人被“就地正法”
的现场。距现场对面约150米处有一农舍, 据说农舍主人
是现场目击者。主人陈海松说:“8月7日晚7点多钟, 我
正吃饭时看见三辆汽车很快开过来停在路旁。车灯熄后不
久,我听见‘砰砰’的枪声,还听见人的哭声,接着枪声
又响了好久,又听见有人哭了好久。

    普宁市电视台一位女副台长说明:电视台8月9日晚播
出的新闻,是当日早上普宁市公安局送来的录像带和解说
词。

    七民警隐瞒一年终被公诉揭露草菅人命一幕令人难以
置信

    1999年1月9日,一条牵动人心的消息传来——原占陇
派出所负责全面工作的副所长黄石武(三级警督)、原副所
长罗国斌(一级警司)及原五名民警因故意杀人一案被检察
机关提起公诉。

    1998年5月,在广东省委政法委的重视和决定下, 组
成由省政法委牵头,省公检法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对普宁
市“8·7”案件进行调查。后由广东省公安厅对占陇派出
所民警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立案。

    广东省公安厅查明,这是一起隐瞒了一年之久的杀人
案。案发当晚被抓的陈广丰等四人并非逃跑,而是一个个
被强行拉下车后,由原副所长黄石武下令并分别枪杀的。

    经技术鉴定,陈广丰身上共有17处枪弹创口;郑灿炎
身上共有9处枪弹创口;黄华生身上共有12 处枪弹创口;
陈松平身上共有10处枪弹创口。

    此案的大概轮廓是:在接到陈某某报案称陈文丰等人
持枪到他家勒索后,黄石武指派罗国斌、方辉彬、郑文绪、
张永进、陈伟城、黄建伟携带两支“七九”式微型冲锋枪
等武器前往抓捕。

    当晚7时15分左右, 罗国斌等六人押解陈广丰等四人
途经下寨村新路中段时,与黄石武相遇。黄石武、罗国斌
二人商量将陈广丰四人击毙。当晚7时30分左右, 在东西
南村老路僻静处,被告人黄石武将车叫停,并命令罗国斌、
方辉彬、郑文绪、张永进、陈伟城、黄建伟每二人一组把
陈广丰等四人击毙,声称有事由他负责,并首先拉陈广丰
到路边,用“七九”式微型冲锋枪朝陈广丰射击。其他各
被告人也分别朝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开枪射击。被害
人陈广丰、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四人被当场击毙。经
法医鉴定,四人均因心、肺枪弹伤死亡。

    27次上访历尽辛酸受害人亲属赴广州北京控告终昭雪

    据了解,自1997年8月7日四名村民被杀害后,他们的
亲属先后27次到本地区、广州、北京控告、 上访, 共达
254人次。

    目前他们已委托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顾先平律师作
为诉讼代理人,就赔偿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顾先平律师指出:本案更为严重的是,受害人遭枪杀
及被强行匆匆火化,这不但剥夺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有关
合法权利,还给以后的侦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使尸检鉴
定只能以侵害人照片为依据,不仅使本案的侦查起诉拖延
至今,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案公正审判。

    黄进发和陈达福都是五六十岁的人,他们各自的儿子
黄华生和陈松平被杀害后,作为父亲,“白发送黑发”的
心情不言而喻。他们说:“儿子刚二十二三岁就这样去了,
我们真是痛不欲生。民事赔偿固然重要,但人的生命是无
价的,更重要的是依法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

    据从有关方面获悉,“8·7”故意杀人案主要犯罪嫌
疑人黄石武接受侦查人员讯问时,被问道:“你为什么要
击毙陈广丰等人? ”黄石武回答说:“因为当时在占陇发
生很多涉枪案件,我想杀一儆百,才下令将陈广丰等四人
击毙。”

    罗国斌在接受侦查人员讯问时,被问道:“你们知道
案犯(指陈广丰四人)的身份及犯罪事实吗? ”罗国斌回答
说:“都不清楚,我连陈广丰是哪一个都不知道。”

    郑灿明今年29岁,据村民讲他像哥哥郑灿炎一样老实
厚道。郑灿炎死后,留下妻子和幼儿弱女,他们的生活负
担全压在了郑灿明的肩上。郑灿明至今难忘与唯一的哥哥
生死相别的情景。他噙着泪水向记者说:“前年8月8日那
天,我好不容易才进火葬场见哥哥最后一面。我要求给他
擦干净身上的血迹再火化。我找来一块布,蹲下来抱起哥
哥,只见他眼睛还圆睁着,前胸、腋下有许多弹孔。我边
流泪边擦哥哥身上血迹,又用手去合拢他的双眼,奇怪的
是两次都合不上他的眼睛。我急得大哭说‘哥哥,全村乡
亲都知道你是清白的,死得太冤枉,你……你就放心走吧
……我会照顾好孩子的,也一定要为你伸冤! ’我说完,
第三次才把哥哥的眼睛合上……”郑灿明止不住啜泣起来。

    郑灿明为了对死去哥哥的承诺,奔走呼号,几易寒暑,
历尽辛酸,今天总算讨得了一个“说法”,他也相信最终
会有一个公正结果。因为,这位普通农民的身后,有神圣
的共和国法律,还有正义和千千万万不泯的良知……
黄东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