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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赔偿金不惜“嫁”死人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3月1日 19:55 北京晚报

    家住湖北省恩施市崔家坝镇的龚女士,为了取得交通
事故肇事单位的赔偿费,与在交通事故中已经死亡的崔某
登记结婚。婚姻管理机关发现后,日前撤销了该结婚证。

    龚女士与崔某相识并来往后,双方有意共同组建新的
家庭,但未领取结婚证。1998年10月21日,崔某在318国
道长阳境内被东风汽车公司的汽车撞成重伤,在送往医院
途中死亡。

    交警部门在处理事故中,对崔某父母及其子女认定赔
偿费8万余元;但对龚女士及其子女,因无有效的婚姻关
系证明,故未认定有关生活补助费。同年11月,龚女士持
双方单位介绍信,在婚姻登记机关骗取了与崔某的结婚证。
同年12月24日,龚女士及其子女向长阳法院起诉,要求东
风汽车公司再赔偿损失4万余元。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诈,
龚女终未如愿。秀钰建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