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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对调资后业务事项作出解释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3月9日 15:10 国家邮政局

    3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邮政局对邮政资费进行
结构性调整。为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国家邮政局近日以
传真电报形式发出紧急通知,就有关业务事项作出解释,
并提出具体要求。

    对本外埠范围界定,通知指出,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
划未发生变化的,按1996年前本外埠划分标准执行;发生
变化扩大市属城区的,以当地政府行政区划确定的该市城
区范围为标准。

    就国内函件限重问题,通知作了如下规定:国内信函
限重为2千克,国内印刷品限重为5千克。如遇特殊情况,
用户确需交寄超过上述限重标准的印刷品时,最高限重可
放宽到28千克。交寄放宽限重的邮件,封装必须牢固,除
要求装入坚韧的纸箱或其他容器内,外部还要作“井”字
形捆扎,以确保邮件安全。放宽限重的邮件,计费时应先
按原邮件限重标准计费,然后再加收其超重部分资费。超
重部分的资费,一般应以每5千克为一档,不足5千克的以
实际重量计费,但不再加收挂号费等其他费用。举例说明:
外埠印刷品重11千克,按挂号交寄,限重内的资费为17.
30元(含挂号费2.00元),超重部分资费:第一个5千克为
15.30元,第二个不足5千克按实际重量1千克计费为3.30
元,共计应收35.90元。

    通知还作出了取消大宗邮件总称重量计费办法的规定。
通知指出,此次资费调整,将过去一直实行的递重等额累
进制,改为区分首、续重的计费方式。由于计费方式发生
变化,原大宗邮件总称重量的计费办法已不再适用,为避
免因估算误差造成用户或邮政企业利益受损,决定取消大
宗邮件总称重量计费办法。取消总称重量计费办法后,用
户交寄的批量邮件,按实际件数称重计收邮资。

    通知说,今年3月1日前用户已付款买断的邮资广告明
信片和1999年中国邮政贺年(有奖)明信片(企业拜年卡),
可以延期使用至今年年底。在此之前,按平常函件交寄的,
可不作欠资处理,如按其他方式交寄的,应按新资费标准
补足邮资差额。

    通知指出,邮政延伸服务费是邮政企业根据用户需求,
超出规定服务内容延伸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属邮政附加
费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