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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生产手机须经中央审批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4月10日 11:44 计算机世界

    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王建章副司长日前透露,国务
院已发布文件,将移动通讯产业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
的成立审批权收归中央政府,并把移动通讯产业的发展列
入国产指导性计划,以促进移动通讯产品的技术转让,扶
持本土品牌。

    王建章说,已生效的国务院文件将移动通讯产品外商
投资导向由“允许类”划至“限制乙类“,即成立移动通
讯产业的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必须由中央政府批
准,不能由地方政府批准,对地方政府已审批的企业要由
中央政府重新加以确认,这样做的目的是对移动通讯产业
的技术化深度、本地化程度和出口加强管理。

    文件同时规定移动通讯业列入国家指导性计划,只有
纳入指导性计划的才可能拿到产品许可证,海关也要根据
指导性计划放行进口。

    1998 年我国移动通讯用户数已达二千四百九十万户,
手机产量达到一千万台。 1999 年预计将新增移动通讯用
户一千四百七十万,手机产量将达一千三百万台至一千五
百万台。移动通讯业已成为国家在“九五“期间要大力发
展的产业。但从产品提供上看,无论是移动通讯交换机站
还是手机,基本上都由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提供,
产品品牌也全部是国外品牌,这在手机产品上表现得尤为
突出,仅摩托罗拉、诺基亚、爱立信三大品牌就占据了全
国手机产量的七成,剩下的市场份额也由北京松下、上海
西门子等产品瓜分。

    中国在移动通讯业的政策“让市场、拿技术”,但王
建章坦言技术转让的速度还不够快。他说,目前已真正形
成商业化产品的国内手机只有原电子部七所与厦华公司合
作开发的厦华一号手机,这一产品已经取得了入网证,今
年准备生产两万台。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