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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卖淫小姐的错误指认,使我遭到了无辜殴打,我的肉体和精神受到很大的创伤……我要讨回一个公道。”入住精神病医院已有一个多月的仇保全,11月24日上午见到记者时,两行热泪潸然而下。 仇保全是长丰县个体运输户。他说,2000年9月6日上午10时左右,他正在长丰县城西停车场等客时,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崔某和警员杨某将他传唤到刑警大队,他们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一个卖淫小姐的口供就认定他在8月30日晚上,参与了一起涉及多人的卖淫嫖娼案件。 仇告诉记者,8月30日,他天黑前就回家了。晚饭后和家人及邻居闲聊了一会,就睡觉了。对警员说的事他一直不肯承认。于是警员金某下了他的手机、车钥匙、钱包。随后,崔某和其他警员先后对他进行殴打。 仇还说,尽管他不断地喊着冤枉,但仍然无济于事。赶来的仇父害怕事态弄大,便回去拿钱了。此时已是2000年9月7日下午1时30分。9月8日,经长丰县医院诊断,仇保全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在9月27日出院时,该院认为仇保全神经衰弱。 9月22日,仇保全接到了长丰县公安局9月8日作出的《撤销治安处罚通知书》。该《通知书》说:“长丰县公安局在9月7日以(2000)第0349号裁决书对仇保全作出警告并处罚2000元裁决。后经进一步查实:撤销(2000)第0349号裁决书,退还2000元罚款,向仇保全赔礼道歉。” 由于此次事件的刺激,仇保全精神失常。10月18日,仇保全被家人送至安徽省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目前,他的病情略有好转,精神稍稍稳定下来。他对记者说,他要求长丰县公安局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赔偿他的一切损失。 (殷化全 张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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