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生活日报 > 正文
您还可以通过
新浪点点通软件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儿童玩爆竹炸伤眼 家长皆负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1月29日21:00 生活日报

  本报淄博讯 3个年仅13岁的孩子燃放鞭炮,为了比胆量,竟将点燃的鞭炮投入玻璃瓶中,结果碎玻璃片将其中1个孩子的右眼炸残。近日,临淄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损失由3个孩子的家长分担。

  1999年12月19日11:00,相东(化名)从家中拿上钱,骑自行车与相南(化名)一起到商店里购买了爆竹40盒。回到相家生活区,2人在空地上燃放起来。后来,相西(化名)来到空地上,2人便分给相西一部分鞭炮与他们一起燃放。

  在放鞭炮过程中,相东提议大家去找瓶子,往瓶子里放鞭炮,看谁的胆子大。爆竹点燃后在瓶子里爆炸,碎玻璃将相东的右眼击伤,在临淄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0天,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

  出院后,相东将相南、相西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相东被炸伤眼睛要求赔偿的主张应予支持,但过错责任不清。鉴于3人都不承认是自己所放爆竹致相东受伤,又没有其他证人证明,因此应适用混合过错原则。

  (隋旭光 刘海红)


相关论坛】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新浪推荐:定制您关心的新闻,请来我的新浪。 参加申奥-网上汽车拉力赛
美国总统大选
2000年世界小姐大选决赛
新浪招聘网站
健康专题:禁用PPA感冒药
手机栏目提供选购、评测、个性化方案
支持奥运,网上签名!
网上学园提供各种学习电脑网络技术文章
全国男篮甲A联赛




新闻查询帮助及往日新闻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