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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王英伟撞了一条过马路的狗,吃了“狗官司”,他的父亲王长太怎么也不理解:这场官司为什么“狗”把人打败了。因为王长太找了好多法律条文对照,认为自己的儿子没过错。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采访了多个部门及涉及这场官司的单位,有两点可以证明修凤林是在违规养狗。 修凤林在打“狗官司”时向法院提供了一个由沈阳市控制犬害办公室审批的《辽宁省养犬许可证》。然而通过记者调查,修在办理犬证中有不实之处,修是以沈阳树脂有限公司的名义办理的养犬许可证。按市政府规定,地处皇姑区明廉地区的沈阳树脂有限公司是个人禁养犬地区,该公司明确表示没有养过犬。而沈阳市控犬办负责人高振声说,如果不是以单位名义办证,控犬办绝不可能在禁养区给个人办犬证。经了解,是沈阳树脂有限公司一位姓教的主任给修开了介绍信,教说修是以租了公司的房子为由开的养狗介绍信。 控犬办负责人高振声在闻知此事后,态度十分明确:无论是什么理由,这条犬出现在禁养区并是一级马路是一种违规行为。 而交警部门对此事的反映也是比较明确的:在快速干道上遛狗,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没有责任,所以在事发当天“122”接警后明确拒绝出警。 修凤林还有一个理由说是自己带狗看病去了,然而事发当晚,最后出警的皇姑公安分局明廉派出所民警常智为双方做的笔录上,修凤林说是自己出去遛狗回来被车撞的。事发近两个月,也就是修将王英伟告到法院后,修又找到民警常智,说那天不是遛狗,而是给狗看病去了,想重新补个笔录,被常智拒绝。 昨日,记者到皇姑区法院欲采访这起官司的一审法官王吉珍,但王法官说自己每天都很忙,本周五才能接受采访。记者想看一看这场狗官司的案卷,被婉言拒绝。(首席记者栾俊学、实习生温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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