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一起恶性酷刑强奸强迫幼女卖淫案(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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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0日03:47 北京晨报
犯罪嫌疑人苗长顺 黄秀丽 摄
犯罪嫌疑人耿秀珍 黄秀丽 摄
晨报讯 昨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外界披露了一起令人发指的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案,检察机关介绍说,这是京城首例特大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案件,受害人中年龄最小的是一名只有13岁的幼女。
苗氏夫妇住在石景山区,从1999年10月至2000年3月间,在他们经营的金宝酒家内,伙同酒家的三名男服务员,强迫被骗来打工的未成年少女燕燕等进行卖淫活动,其中有两人当时只有13岁和14岁。而卖淫所得则全被苗氏夫妇据为己有。
苗氏夫妇为使这些女孩子就范,动用了脱衣示众、拳打脚踢、鞭打针扎、塞辣椒等各种残忍的手段,该酒家被警方查抄时,几名女孩子的身上到处都是累累伤痕,毒打她们的“刑具”——用几股电线拧成的鞭子还放在鱼缸下面。据受害人说,她们不愿卖淫、想逃跑或者没有让嫖客满意的时候都会遭到毒打,最多时要被打上百鞭。她们不能打电话求救,也没有行动自由,“出台”时都有打手跟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于12月15日对苗长顺、耿秀珍等人提起公诉。(赵孟轶 于敏 苗海龙) (受害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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