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警察当黑老大 组织抢劫集团被判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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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1日09:49 华西网
本报讯(曾英、记者赖永强) 记者昨日获悉,一个主要由无业人员和农民组成的9人抢劫犯罪团伙被成都中院依法严惩,其中以一名警察败类为首的3名主犯均被判处极刑。由此,该院拉开了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专项审判活动的序幕。
该案主犯之一的伍炳元原系一警察。1999年11月,他与王家辉、向春林共谋抢劫在游戏室内用翻牌机赌博的人。同年12月29日晚,三人纠合一帮人(均在逃)到青白江大弯镇踩点。次日凌晨,伍炳元、王家辉在外望风,另外几人穿上由伍炳元提供的警服,带着他提供的手铐和公安机关的询问证人笔录纸,冲进某游戏室。这些全副武装的假警察借“抓赌”之名,抢走工作人员及客人的现金人民币2万余元及手机7部。
第一次就“斩获”颇丰,令他们兴奋不已。短短2个多月内,他们又采取蒙面并持刀、火药枪、自制炸弹相威胁等手段,连续作案7起,每次抢劫的地点都为游戏室。其中,伍炳元参与抢劫4次,抢劫现金11万余元、手机20部;王家辉参与抢劫8次,抢劫现金15.5万余元、手机29部;罗直刚参与抢劫7次,抢劫现金13万余元,手机21部。庭审中,伍炳元称自己是为侦破王家辉等人的抢劫案件作“卧底”。但成都中院查明他积极邀约他人,多次参与抢劫并分赃的事实,认为9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犯罪,且情节特别恶劣。于是依法判处警察败类伍炳元等3名主犯死刑,其余几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据统计,今年以来,成都中院刑一庭共审理了带有“黑恶”性质的团伙犯罪66起,涉及258人。
据悉,成都中院将在明年3月至8月集中惩处一批黑社会恶势力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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