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本报讯 (记者谭海清 通讯员义夫)记者昨日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佛山市城区某派出所原民警谭某某执法犯法,在抓赌过程中,将部分赌资据为已有。佛山市中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谭某某是广东省翁源县人,1965年生。从1990年6月起在佛山市某派出所当民警,案发时为一级警司。佛山市城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2000年4月6日晚上11时多,佛山市某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怀疑佛山市某酒店1504房可能是一个赌博窝点,因此,该所指导员安排谭某某带领一名巡警前往处理。谭某某等到达后,会同酒店3名保安人员进1504房搜查。在搜查中,谭某某先后扣押了房中人陈某某价值7650元的摩托罗拉手机一台(包括机架、充电器1台、电池2块)、诺基亚手机充电器一台、锂电池2块、进口金沙笔1支,扣押朱某某8970元、手机和孔某某现金36650元、证件等物。此后,谭某某将朱、孔二人及未当场清点的扣押财物带回派出所处理,途中,谭某某截留了孔某某现款中的1万元和陈某某价值7650元的全部物品,占为已有,其余款物则交回单位处理。 佛山市中院审理此案时认为,谭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价值人民币1765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谭某某执法犯法,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声誉,且庭审时拒不认罪,认罪态度较差,应酌情从重处罚。谭某某案发后能退清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理。法院最后以犯贪污罪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4年。 (南方都市报)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