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人代会 公民有“三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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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01日09:15 法制日报
这两天,记者上街、乘出租汽车,和朋友、街坊聊天时,有意识地征询了大家对人代会的意见和建议。大伙儿还真的有话要说。择要汇总,大致有三个方面:
一是“说大事议小事,监督到位办实事”。说的是人们的法制观念、人大意识或者说“人代会意识”已今非昔比,大家都知道人大代表开人代会是代表广大公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怎样行使这个权力?其中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说大事、议小事”,这大事小事可都事关国计民生,疏忽不得。但人们说,不管大事小事说了多少,可一定要“管用”:真正为民办了实事。譬如说,每年都提议案,但是不是所有的议案都“落地有声”了呢?事实并不尽然。代表们一腔热血、满怀真诚,不能“说了白说”。人大应该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让有关部门切实给代表、给广大公民以负责任的答复、令人满意的结果。
二是“‘开门’开会,与民共享”。说的是人代会应该向公开、透明的方向努力,打开一扇窗户、打开一扇门,让广大公民看到里面的风景。其实,人大也正在积极探索,譬如“开门立法”,譬如让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等,这已不是新闻。但是,这扇“门”应该开得更大一些,让公民有更多的机会知情、知政。这既是宪法和法律所允许的,也是广大公民所期冀的。当然,由于种种原因,还有一些困难要克服、有一些问题要解决,可只要我们积极乐观地去做,前途光明。
三是“秩序要保证,尽量少扰民”。开人代会,时间紧,任务重,必须保证大会议程的正常、高效进行,保证大会圆满成功。这其中就必然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暂时性堵车等现象,给城市的交通、市民的正常生活带来影响。对此,只要有关部门加强疏导、协调,科学管理,影响应该会降到最低程度。当然,大会的组织者也应考虑到市民的实际困难,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扰民现象的发生。开人代会是件大事,可一定要办好。(本报北京2月28日讯)本报记者 侯召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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