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武雪梅 实习生李晓光报道 摔掉6颗牙齿,索赔6万余元,这是昨日沈阳市于洪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当事人一方是9岁小学生白某和监护人,另一方则是原告所在的学校平罗镇中心学校。因为原告是在校打扫卫生时,从二楼摔下造成这一后果的,所以对于索赔问题学生和学校打起了官司。
九龄童白某索赔6万余元,其中包括4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他在诉状中称,2000年10月18日下午3时许,在学校打扫卫生时不慎从二楼窗口摔下,满嘴是血,在学校附近铁路医院临时做缝合处理。次日,他在中国医大口腔医院检查确认6颗牙齿被摔掉,其中两颗牙神经已经坏死,需每年做两次牙托手术,直到18周岁方可重新镶牙。同时原告认为,因为牙齿不好,还会影响身体健康,精神也遭受痛苦,在无奈的情况下原告向所在学校索赔人民币6万余元。
被告在答辩状中表示对事故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向原告和监护人道歉,并愿意承担责任。但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学校无力兑现,并逐项驳斥原告的诉讼请求,说白同学的摔下来与同学张某有关,张的监护人也应承担责任。
9岁的张某和家人在答辩中坚持自己与本案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
另据当庭法官介绍,被告态度有所缓和,提出分期给付实报实销医疗费用,原告在法庭上则要求全部费用一次结清。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