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建波报道 沈阳市国税局沈河分局将一个偷税企业的库房封存,令该分局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贴上封条20多天后,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另一起民事官司为由,也将这个库房贴上封条。这样,一个库房的大门一上一下同时出现两家执法部门的封条。结果两家执法部门谁也无法单独开启封条走进库房,昨日记者采访了这桩尴尬事。
上月初,沈河国税分局查处了一起偷漏税合计上千万元的大案,并于6月1日将偷税企业所存价值五六百万元货物的库房用封条封存,以期事后将货物拍卖抵税款。6月27日上午,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4名工作人员来到沈河国税分局称有一起官司涉及到库房里的部分货物,并于当日赶到,也将库房的5个门都贴上了法院方的封条。
有关部门得知此事后,介入其中展开调查。7月1日,有关部门会同沈河国税分局一名人员赶到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交涉此事。听完税务人员的情况介绍后,法院领导表示尽快解决此事,并表示,此事经院方同意,属于正常办案。
由于税务部门已将这批货物拍卖的日期公之于众,眼看时间紧迫,而营口法院答应的“解封”日期并未及时落实,有关部门与税务人员再次返回营口继续与法院交涉。院方表示,“解封”存在程序问题,需要一定时间,答应7月12日后办妥相关手续。7月12日,介入此事调查的有关部门接到了营口市法院一纸涉及到沈阳库房封条的民事裁定书,这意味着营口市法院贴的封条已被“解封”。这样,一场两家执法部门的封条“误会”总算告一段落。
昨日,沈河国税分局稽查七科的王科长称,虽然两家执法部门的“误会”解除了,可还是给7月20日的拍卖会带来了影响。到时候只能拍卖近百万元的货物,而至今放在未启封仓库里的价值五六百万元的货物因“误期”只好延期举行拍卖,造成大量国家税款入库的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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