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市某重点中学的男保安、17岁的綦江男孩何宏来到本报,向记者讲述了他今年4月所遭遇离奇羞辱的经历。
2000年12月26日,还未满17岁的重庆市綦江县扶欢镇少年何宏来到重庆市某重点中学当保安。小小年纪从区县来到市区,何宏心中充满了对大城市的向往和好奇。虽然只是在学校守大门,有时还负责查查教室的门窗,但何宏还是挺喜欢这份月收入500元的工作。一来二去,学校的老师都喜欢上了这个长得十分清秀的男孩,特别是该校数学教研组组长、高级教师赵亮跟何宏关系很熟。今年3月25日下午6点多,赵亮上高二的儿子上自习去了,妻子也不在家。赵请何宏到他家去玩,两人摆了会儿龙门阵,赵亮便邀请何宏去玩电脑,走进电脑房,赵亮让何宏看一些外国男模的裸体照,还问何宏想不想看一些女模的照片,何宏忙说:“我都不喜欢。”9点多,何宏要回去时,赵亮塞给何宏200块钱,说:“一个人在外不容易,自己去买件衣服穿。”何宏见赵老师这么好,一时感激得说不出话来。4月2日早上8点,刚刚上完夜班的何宏十分疲倦,这时,赵老师来找何宏,让他去自己家里洗个澡,再去休息。何宏推辞不过,又觉得赵老师家有热水器,十分舒服,就去了他家。洗完澡出来,何宏到赵亮家的卧室去坐。这时,赵亮突然从后面抱住何宏,对他说:“我很喜欢你,你好像我过去的一个朋友。小宏,去换我的衣服吧。”说着,便动手给何宏脱衣服。离家半年的何宏感到一阵家庭的温馨。这时赵亮把何宏一把推倒在床上,开始亲吻何宏的全身。何宏大吃一惊,拼命反抗,却怎么也挣脱不了。何宏急了,把赵亮的头发一抓,谁知竟抓起一个假发套。一个几近光头的赵亮爬在何宏身上,让何宏感到一阵莫名的恐怖和恶心……十几分钟后,赵亮才让何宏回家。回到家中时,何宏发现自己的上衣口袋里多了100块钱。第二天,何宏在学校门口值班室上白班,赵亮给何宏送去了3件衣服。5月份,赵亮又分别两次给何宏送去300元和700元钱。
因为这件事,何宏一直觉得闷闷不乐,也没有原来开朗了。何宏的同事兼老乡小杨觉得有点不对劲,便慢慢地把何宏的话套了出来。毕竟年长几岁,小杨建议何宏把这事写成材料,反映到学校去。6月22日,负责管理该辖区的某公安分局一位内保科的女同志来找何宏了解情况,这时,何宏才知道不知谁向公安分局报了案。很快,公安分局的同志了解清楚了案情,但由于此案极为罕见,公安分局法制科觉得不好定性,遂上报到重庆市公安分局法制处,目前,此案已上报至公安部定性。如果就此事给赵亮处罚,究竟该定什么罪,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的张元炳律师。张律师称,此事极为罕见,按赵的行为,离猥亵罪行为较近,但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何是男性,此案显然不适合该法。第237条第三款规定:“猥亵儿童的,依前两款处罚。”但这里的儿童指年未满14周岁,显然也不合适。此案到底具体如何定性,本报将进一步关注。(文中人名系化名实习记者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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