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弃妻子生两个女儿,公然包“二奶”生下一儿子。
潘某犯重婚罪被判一年半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妇联获悉,在新《婚姻法》出台后,南海市第一宗重婚案日前判决:该案中与“二奶”双宿双栖、还生下私生子的男人潘某构成重婚罪,被判处1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
结婚三年找情妇
据了解,南海市罗女士1992年与潘某结为夫妇,不久生下一女,一家三口其乐陶陶。但好景不长,婚后3年,潘某因工作关系认识了外来妹刘某,两人很快“好上了”。潘某还多次将刘某带回家,并公然在外租屋同居。
为挽救丈夫挽救家庭,罗女士向出租屋所属的居委会反映,但被告知丈夫与“二奶”没有生孩子是很难告倒的。于是她只好打“110”报警,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理,两人亦承认了错误,并保证以后互不往来。然而,潘某非但没有远离刘某,反而变本加厉,购下商品房长期同居起来。
为私生子摆酒宴
前年9月,罗女士生下了第二个女儿后,得知刘某竟于同年的7月为潘某生了儿子。罗女士上门求证,与刘某发生争执,丈夫、婆婆和刘某三人联合起来还手。婆婆还丢下冷冰冰的一句:“谁叫你不生个儿子,却生了两个女儿。”
去年2月,潘某居然按照当地的农村风俗为非婚生子摆“开灯酒”,拜祖先,而且准备宴请宾客。有关部门到现场干涉,潘母竟扬言道:“是我给孙子开灯的。”独自抚养两个幼女的罗女士再也无法忍受丈夫屡教不改的行为,在律师和妇联的帮助下,收集了种种证据,依法起诉其丈夫及第三者刘某重婚罪。
涉嫌重婚被判有罪
今年4月28日,新《婚姻法》正式出台,南海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
日前,南海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该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无视国法,有合法配偶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构成重婚罪。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重婚罪罪名成立,且其犯罪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其予以严惩,依法判处潘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记者段煜第 通讯员黄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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