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7月19日消息:据滇池晨报报道,为了补偿“3次婚变给女儿带来的不幸”,登封市人民医院出纳李桂
菊竟然挪用公款186万元用于满足女儿的贪心和私欲。
但她没有想到,这样不仅害了自己,还将女儿“送进”了监狱。昨天,涉嫌挪用公款罪的母女俩双双被登封市人民检
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今年53岁的登封市人民医院现金出纳李桂菊,20年内先后经历了3次婚变。她的女儿李晓莉也跟着她饱
尝了生活的艰辛。为了补偿对女儿的愧疚,李桂菊平时特别溺爱女儿,尽自己的最大努力让女儿过得“幸福”,废食忘寝的工
作,挣钱供女儿花费、享受。
1997年年初,李晓莉的大学同学牛频芳得知其母是医院的出纳以后,便谎称自己想开煤矿需要一笔钱,并且以高
息还款为名对李晓莉进行引诱。
因抵挡不住高额利润的引诱,李晓莉便找到母亲,让母亲帮助“找钱”,对女儿百依百顺的李桂菊爽快地答应了女儿
。为了弄到钱,李桂菊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1997年到1998年期间,陆续将医院的营业款140万元分批挪用,由李
晓莉交给牛频芳使用。同时李桂菊还挪用公款40余万元给女儿,让女儿做服装生意使用。
当登封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立案侦查时,李桂菊已经先后挪用公款186万元交给女儿,而这笔巨款至今仍未追回。
检察机关认为:李晓莉伙同母亲挪用公款,其行为也已涉嫌构成挪用公款罪。(司爱武、吴瑞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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