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国营、通讯员李海燕)“假如当初自重自爱不去找‘婚外情’,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个下场。”————这是杀害情妇房某的犯罪人嫌疑人、某村主任孙志辉(化名)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吐出的心声。
现年32岁的房梅花(化名)是邯郸市东部某县的一个普通妇女,她婚后学得了一手理发手艺,在亲友的帮助下,于1999年初开了一家理发店,生意十分红火。不久她与多次来这里理发的44岁的邯郸县某村主任孙志辉相识,孙志辉有资产几百万元。经过孙志辉多次发动攻势,房梅花终于将孙领到自己的住处。此后两人难舍难分。房梅花逐渐产生了独占孙志辉的想法,于是逼迫孙志辉与妻子离婚、与自己结婚。而孙志辉却渐渐产生了与房梅花了断的念头。2000年年底,孙志辉提出要给房梅花2万元作为补偿,要求两人就此结束关系,房梅花坚决不允。
2001年4月7日下午2时,房梅花约孙志辉见面,孙借朋友一辆桑塔纳轿车,在邯郸市滏西大街与房梅花相见。两人就分手与否问题进行了谈判。孙提出的了断赔偿高到7万元,房梅花仍然不允。于是孙志辉就让房下车。两人在路边的土堰上扭打在一起,扭打中,孙志辉捡起一块石头连续砸房的头部,致其死亡。而后将尸体扔进附近的废矿井里。
当夜11时许,武安市康二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桑塔纳轿车行迹可疑,经盘查,孙志辉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4月8日,武安市康二城派出所与武安市刑警三中队在武安王口村西的一个废矿井中,打捞出了房梅花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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