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今年6月18日上午10时多,南宁市衡阳路某银行储蓄所门前,一名妇女刚从银行领出5.2万元现金,就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6月19日、7月9日、7月13日,在友爱路、望州路、新阳路的银行先后有3位市民在存取钱过程中被抢走皮包和现金,损失高达10多万元。
“6·18”抢夺案案发后,南宁市刑侦支队的侦破工作即紧锣密鼓铺开,这使歹徒一时不敢妄动。7月初,洪水猛涨,歹徒趁全市军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之机,再次疯狂作案。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案,选择地点均在人来人往的闹市区,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7月初,办案民警通过大量的艰苦工作,终将目标“锁定”在一个叫“阿东”的男子身上。作案后的“阿东”也明白警方决不会放过自己,早早退了租住的房子,窜回博白老家。刑侦支队一大队的民警们循踪而至后发现,狡猾的“陈东”稍作停留后很快又离开了博白,潜回南宁再次作案。办案民警查明了这伙歹徒经常在友爱路、秀厢村一带城郊结合处出没。经过对居民房、宾馆、旅社等大规模的排查及路面控制,一大队的民警们发现了罪犯行踪,排查范围缩小至友爱村。此处地形难以控制,人员复杂,为将犯罪一网打尽,办案民警过一昼夜的跟踪守侯,于7月15日一举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许某、莫某、冯某及陈某(均为博白县英桥镇人)。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供认了4人两两自由组合,先后4次在衡阳路、友爱路、望州岭、新阳路抢夺储户以及多次在市内驾摩托车抢夺的犯罪事实。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银行存取款时最好两人同行,一人特别是单个女性容易被犯罪分子选为作案对象;在填单、递钱、点钱、放钱的过程中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人窥视、贴近;存取款数额较大时,往来最好乘坐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如步行或骑摩托车,皮包要安全、妥善放置;万一遭遇歹徒,要及时求救,并记下歹徒的车辆、穿着、体貌等特征。(傅茗 梁雪梅 刘刚 黄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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