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7月20日电(记者郭立) 没有电信业务经营资格的酒店却在应收电话费之外,长期向房客额外收取电信服务费用,这是发生在新疆阿克苏市一家酒店的怪事。
7月9日,记者在新疆阿克苏市采访,入住银海大酒店。离开酒店时,酒店打印出的电话费明细单显示:每拨打一次国内长途电话,酒店加收1元钱的“服务费”;每拨打一次“17909”电话,也收取1元钱的服务费;甚至对记者拨打的市内电话也共计收取了3元钱的服务费。记者向一位总台服务员询问有何依据时,她无法出示,并说:“这是电信公司让我们收的。”记者还了解到,自今年春节以后,这家酒店开通了新业务:向自带电脑通过电话拨号上网的房客收取每分钟0.10元的“特种电话话费”(即“163”等号码的通信费),而中国电信自今年3月21日起就将通信费降为每分钟0.02元。
怀着满腹疑虑,记者来到新疆电信公司阿克苏地区分公司的“大客户中心”,中心一位姓郭的工作人员当即指出,“这种收费方式没有依据。电信公司只是按照信息产业部的规定向酒店收取电信费用,不会额外收费,也从未授权酒店额外收费。而且在今年2月21日前后,公司在阿克苏地区广泛进行中国电信新资费标准的宣传,还给这些大客户单位专送了宣传资料,他们不会不了解新标准。”
7月16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新疆计委房地产服务价格管理处一位姓石的负责同志,他对记者说:“只有中央和省两级才有对电信资费进行定价的权力,宾馆没有经营电信业务的权力,也无权额外收取服务费用,所以这家酒店收费行为毫无依据。”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阿克苏地区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的电话,在了解详情之后,一位姓朱的负责同志明确告诉记者:这种收费行为是错误的,地区物价局也不可能出台与中央和自治区相悖的收费规定,所以这家酒店的收费行为没有任何依据。
在记者、酒店和阿克苏电信分公司三方沟通之后,酒店总台负责人表示承认错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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