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卉)由本报最先报道,并一直跟踪其出台和落实情况
的广州“新停车收费标准”已正式实施19天。昨日下午记者接到读者报料
,称天河石牌东仍有两处停车场“无证”收费,记者迅速到现场采访。
两处停车场相距约300米,均位于石牌东路靠近国防大厦比较南的地
方,一处是露天停车场,一处是某新建成的宾馆的地下停车场。记者先到马
路西侧的露天停车场查访。几栋高楼中间一方空地就是这个临时停车场,记
者看到,停车场没有悬挂明码标价收费牌,执照和收费许可证。据投诉的马
小姐介绍,18日晚6点钟,她与老公驾车和另两位朋友在旁边酒楼吃饭,
酒楼告诉她停在傍边的停车场两小时内可以免费,但当他们离开时,已超过
半小时,停车场要他们交5元停车费。他们向停车场索要发票。对方提供不
出,给他们10元“石牌东名俊商业城车辆停车票”代替正式发票。
昨日记者在现场,又看到“名俊”停车场管车员把一张自制停车票撕给
顾客。记者谎称有单位的车愿意在这里月保,问他们“有没有发票可以给我
拿去报销”,其中一人答,如果一定要发票的话,过几天可以来拿;又问“
临停呢?”,答“肯定没有”。记者再到马路对面的“某辉宾馆”的地下停
车场采访,同样没有任何经营或收费的许可证,记者从其保安口中还获悉,
该停车场收费按白天和晚上两段分别计算:白天每两小时收5元,晚上8点
至第二天早上8点收10元。
就这两个停车场的情况,记者随即与天河区物价局联系并进行电话采访
。接受采访的工作人员表示:没有证照,“没有可对应的处罚条例;遇到这
种情况一般用的是按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处理,即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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