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乡讯 新乡市北站区潞王坟乡东同古村的村民向记者反映,该村一些人在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无视村委会、县土地局的制止,非法开挖白土,几年间毁坏耕地面积达30亩,毁坏耕地深度平均达12米。目前,开采行为已经被制止,但毁掉的耕地却一直没有复垦。
7月18日上午,记者在潞王坟乡东同古村村北的白土场看到,被挖掉的耕地形成一个近似长方形的大坑,坑内低洼的地方汇集着不知是雨水还是地下渗出的水,站在坑底向上仰望,四周耕地里的庄稼在阳光照耀下,绿叶显得特别醒目,与白色的大坑形成鲜明的对比。东同古村村委会主任杨占江满面愁容地看着大坑,久久不语。他拿出一本《土地法》让记者看,第四十二条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杨占江气愤地说:“非法破坏耕地者没有复垦一分地,也没有缴纳土地复垦费!”
记者在北站区土地管理局了解到,东同古村村北的白土场确实存在没有办理合法手续违法开采的情况,开采期间,土地局虽多次出面制止,但白土场开采者往往是当面一套,背后又一套。现在被破坏的耕地按规定应该复垦,但至今无人问津。
杨占江和村里的2000多名村民都在翘首企盼有关部门尽快责成当事人复垦,还村民一片吃饭的土地。 (记者 李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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