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位姓何的大学女生声称在环市东路某艺术影楼照艺术照时被男摄影师性骚扰,写信向消委会投诉,要求有关部门对此给予公平、合理的处理,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据何小姐在投诉信上陈述,今年3月29日上午,她拿着朋友给的订单到这家影楼照“艺术照”。当时摄影棚内有4人,包括:她本人、摄影师、摄影师助手和她的妹妹,但后来摄影师的助手把她的妹妹叫了出去,说公司规定照相是不许其他人看的。
何小姐:摄影师摸我的大腿
何小姐在投诉信上称,开始照相后,男摄影师要求她挺胸,但是他的手没有拍的背脊,而是摸了她的腹部,手指更摸了她的胸部两下,接着更在她的腰部再捏了两三下,说了声:“你这里也算是胖了,是不是?”何小姐表示,当她坐在凳子上时,摄影师的手又碰了她的屁股一下,然后更把手伸进了她的连衣裙里面,一边摸着她的大腿,一边说腿要张开一点。何小姐称,当时她十分害怕,一心只想尽快离开,她说,在整个摄影过程中,摄影师不断问她有多少岁,有没有男朋友,读书还是工作了,又说她样子清纯,肯定没有男朋友……
何小姐表示,“这名摄影师对她做出了非礼、性骚扰行为,完全地、非常过分地超出了他的工作范围,对她是一种侮辱。”拍完后,她向前台接待小姐拿了这家公司的投诉电话,到家后,立即打公司的投诉电话陈述此事,该公司的陈经理对她说自己会调查,第二天给予答复。第二天(30日)何小姐在亲自打“110”报警备案后,向陈经理要求取得公司的书面道歉书,并讨论进行进一步的索赔。何小姐表示,刚开始陈经理说,被投诉的摄影师承认摸过她的某些部位,并答应了她的要求,但到了31日,当她再次与陈经理交涉时,陈经理突然“反口”,因此她才走上投诉之路。
影楼经理:摄影师不会这样做
对此事件,记者采访了该摄影楼的陈经理,陈经理,表示,他们的摄影师不会这样做的,他们对摄影师有严格要求,如果摄影师真有这样的举动,他们影楼早就炒掉他了。陈经理说,“这个何女士开口闭口就是谈价钱”,但是当他们要求和工商、消委会人员和她一起正面谈论此事时,何小姐又不肯来。
消委会:投诉如属实应赔偿
对此事,记者还特意采访了广州市消委会。消委会有关人士认为,如果这位何小姐投诉的情况属实,那么,摄影师的行为不仅仅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法规定,经营者的行为使消费者受到侮辱,产生不安全感,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和隐私权,理应得到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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