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媛)7月初,3个说是煤气公司工作人员的人来到王先生家安装煤气报警器,其中一个自称叫“白蔡飞”的女子出示了煤气公司的“工作证”,并在安装完报警器后留下了煤气公司的电话号码。过后,王先生往煤气公司打电话时却被告知,没有此人。
记者看到煤气报警器的票据是“黑龙江省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公章是“哈尔滨博大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收款人为“吴艳红”,背面写着“白蔡飞”留下的煤气公司电话号码及地址。
7月19日,记者打电话找到该报警器的生产厂家——哈尔滨博大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负责人戴国平说,“白蔡飞”和“吴艳红”有可能是他们公司的临时工。7月20日,记者来到该公司,在看过票据之后,戴国平承认票据、公章、产品都是博大公司的,他们也查过,公司没有这两个人。那么,产品、票据、公章都是哪来的?戴国平说,他们公司的产品在销售时都配一张票据,盖好公章,至于产品怎么到这两个人手中,他解释说,有可能是业务员卖不出去匀给其他人了。记者又与王先生联系,王先生说,当时他们拿着一本票据,在他家现填写的。
7月22日中午11时45分左右,记者以用户的名义打电话给博大公司下属的销售公司找“吴艳红”,一位姓陈的女士接电话说,“她没在,要晚上才能回来。”记者又问:“吴艳红和白蔡飞都是你们公司的吧?”她确定地说这两人是该公司的,但是她们当时都没在,在外面跑业务。
记者拨打“白蔡飞”留下的电话,煤气公司工作人员胡忠田对记者再次证实,没有此人。另外,他还对记者说,如果是煤气公司上门安装,所盖公章应是“哈尔滨煤气实业总公司燃气安全保护装置分公司”。在此他提醒广大消费者,煤气报警器的安装需要专业人员,希望消费者提高警惕,防止一些厂家打着煤气公司的幌子,上门安装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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