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7月24日消息:今天出版的新快报援引广东省司法厅主办的7月号《法制》披露:早今年5月31日,
桂林市检察院以涉嫌犯诈骗罪,对曾名噪一时的港商、原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原广州足球协会会长刘盈福向桂林市中院提起
公诉。
刘盈福原籍广东省台山市,于20世纪70年代赴香港闯荡,几年后创办了银利(香港)企业有限公司、香港盈福酒
楼等企业。1985年,刘盈福以港商身份第一个回到广州投资,创办了“广州市英利贸易公司”,后改名为“广州市银利贸
易公司”。当时广州的投资环境好,加上刘经营有方,很短时间就赚了一大笔钱。
1998年6月,广州市中院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了一批长期欠债不还的“老赖”的名单。刘盈福因在8起案件
中欠债1.7亿多元,名列“黑名单”之首。
据警方初步查证,到案发时,不计利息刘盈福就负债3亿多元。而刘在广州的资产却不值几个钱。据知情人透露,刘
盈福在广州并无实业。“中国会”是刘与他人合作承租的,刘只投资50万元;银利超级商场的铺面是向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租
的;银利(番禺)度假村也是承租的,产权是别人的;就连刘盈福的别墅住宅也不是他本人的产业,而是向某协会租的。
1996年3月24日,广西建设信托投资公司桂林办事处委托贷款给广州市银利公司刘盈福的9300万元的还款
期限到了。8月,专案组调查刘盈福的结果令他们大吃一惊:9300万元贷款中的绝大部分都被刘用于还债和捐赠。“广州
市银利公司”也是未经工商部门注册的“皮包公司”,并拖欠数亿元的银行贷款。
2000年5月20日,某银行桂林分行向桂林警方报案,请求依法逮捕刘盈福,追缴其所骗赃款,并追究其刑事责
任。5月31日,桂林警方经检察院批准将刘逮捕。
报道说,1994年,刘在负债累累的情况下,为了保住头衔,他将9300万元骗款中的600多万元捐赠给北京
中华名人研究会、广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10家单位。据初步统计,自1991年以来,刘给内地的各类认捐超过500
0万元。
报道同时披露,1991年,刘抓住中国足球急于冲出亚洲的心理,慷慨赞助。据不完全统计,仅1992年,刘就
先后20多次捐助内地足球事业近1000万元。1992年5月,刘出任广州足协首任会长。当年6月,他又受聘担任中国
足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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