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打工? 骗你钱财!
本报肇庆讯 香港“老千”(骗子)邹伯有,以招募劳工出国为名骗得内地数十名劳工的钱财140余万元。近日,广东肇庆市中院以诈骗罪判处邹伯有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邹伯有自称是香港超丰公司招聘劳工的负责人,通过广东清新县劳务公司(下称“清新公司”)和肇庆市海外华侨咨询服务部(下简称“肇庆服务部”)在清新和肇庆两地招募劳工。1998年10月,邹与超丰公司的李某(在逃)擅自代表马来西亚某公司,与清新县、肇庆市的劳工签定了为期两年的劳务合同,邹从中收取了清新县40名劳工的劳务费60万港元,李某收取了肇庆市52名劳工的劳务费77.5万港元。李某随后私自提供了某公司的有关资料,由肇庆服务部和清新公司代劳工办理了个人因私出国护照,并将护照交给超丰公司办理签证。
1999年3月,清新公司与香港超丰公司商议在香港成立公司,并向邹交付了1.08万港元用于开办公司,但邹并未用此款成立公司。1999年4月,邹以汇高(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身份,告知清新公司和肇庆服务部,称超丰公司原在国内的劳工业务已转到汇高公司名下,并承认已收到李某从肇庆劳工那收取的77.5万港元。同年6月,邹以办理签证需要费用为由,收取清新县、肇庆市共69名劳工的签证费6.9万港元。1997年7月5日,邹将74本劳工护照交给清新公司和肇庆服务部。后经马来西亚驻广州总领事馆验证,这批护照上的签证均为假签证。
法院认为,邹伯有以虚构事实的方法,先后骗取被害人钱财144.68万港元,案发后虽已退回57万余元,但仍使被害人蒙受了重大损失,遂以诈骗罪作出上述判决。
(黄熹 梁建明 周华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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