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决一宗专以介绍嫖娼为名,采取拍裸照威胁抢劫香港人的恶性抢劫案件,被告人何小红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查,26岁的被告人何小红是湖南省株洲市人,高中文化。1999年初,何伙同其父何忠清及同乡何柏平(二人均在逃)密谋以介绍嫖娼为名,通过拍裸照手段抢劫香港人。12月中旬,何忠清租用了深圳市布吉镇木湾某房以备作案用。
12月20日下午5时许,何忠清物色了一名暗娼,以介绍嫖娼为名,将香港人黄某骗到预定的出租屋,当黄某与暗娼正在嫖宿时,在楼下守候的何小红、何柏平冲入房内,由何柏平用事先准备的照相机给黄某和暗娼拍了两张裸照,然后将黄捆绑,并用胶纸封嘴,抢走黄的人民币2800元、港币1000元及手机、手表等物。何忠清、何小红在分得赃款后先后逃离现场,当晚7时许,何小红赶回现场时,发现黄某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黄是被何小红等人用钝性物体暴力打击腹部致肝破裂并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黄某的妻儿对其尸体作了辨认。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小红无视国家法律,结伙抢劫,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谢孝国孔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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