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下半年,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玉南小区一家私营门店,从自己的方便出发,私自在居民楼前挖了一个深约2.5米、直径约2.5米的地下排水渗井。由于渗井与楼房较近,一旦投入使用,将对居住该楼的居民生活和居住安全造成影响。该楼30余户居民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便自愿联合在一起,将这一问题印成文字材料,签上各自姓名,并推荐出代表到上级政府上访反映此事,矛盾一触即发。为尽快平息事态,防止更大冲突的发生,通州区司法局玉桥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白启芳受办事处领导的指派,及时找到该门店负责人,严肃指出了他的做法违反了法律及市政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他们尽快组织人力将渗井填埋,恢复原貌。白启芳又将小区居委会干部、居民代表及门店负责人叫到一起进行现场调解,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双方就问题的解决达成了一致意见。这起轰动一时的群体上访事件仅用了3天就得到了妥善解决。
1997年白启芳的妻子突发重度脑外伤,伴颅内出血至深度昏迷3个月,经医院全力救治才保住了性命,但落下了智残、肢残,完全丧失了自理能力。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灾祸,白启芳承受了正常人难以承受的精神压力和身体付出,但他依然无私奉献,特别是在担任玉桥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的两年间,他带领全所人员加大了调解工作力度,辖区内没有发生一起矛盾激化事件,同时26名两劳释放人员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无一人重新犯罪。(司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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