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铜川讯(记者牛东)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之事,然而这个再明白不过的道理几年来却将铜川一家国有企业劳动服务公司的领导和职工们折腾得筋疲力尽。由于付不起诉讼费,打了一半的官司被迫中止。无奈之下,这家公司的领导日前作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打官司。
昨天上午,铜川市矿务局焦坪煤矿劳动服务公司经理陈开成告诉记者,1997年,该公司为了开拓外部市场,投资228万余元在我省某县兴建工艺制品厂与住宅楼,并达成协议让当地一家建筑公司负责人刘某包干代售。按协议规定,刘在代售后向焦坪煤矿劳动服务公司交115万元。然而,当刘某于1998年把工艺制品厂厂房与住宅楼售出后,却分文不还焦坪煤矿劳动服务公司。
多次催要账款无果后,1999年12月,焦坪煤矿劳司将刘某起诉到当地县法院。由于企业当时处境艰难,一时难以向法院交齐各种诉讼费用,便出资1000元保全费用,诉讼法院将被告刘价值6万元的轿车扣押保全作为劳动服务公司诉讼费用的担保,此情况经同意并由当时的院长批示:缓交诉讼费审理。
但是,今年该法院负责人更换后,该院突然告知劳动服务公司必须于2001年4月16日交齐诉讼费26800元,否则将按自动撤诉处理。陈经理说,由于当时情况实在困难,企业于是找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最后该法院的一名审判员说,为了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可以将交费期限延长到6月13日。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经过公司100多名职工的两次集资,6月19日,当他们终于筹够诉讼费上交法院时,法院说期限已到拒收,并于第二天向劳司下发了撤诉裁定书,但这张撤诉裁定书的落款日期却是6月1日。陈经理认为,即使他们在6月13日规定期限内筹集到诉讼费用,可能也于事无补了。
官司打到这种地步,陈经理说现在职工意见很大,鉴于前后“遭遇”的实际情况,日前焦坪煤矿劳动服务公司已向该县上级法院正式上诉,为了不使国有资产流失到个人手中,公司领导日前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招标,寻找帮他们打这起他们认为肯定胜诉的官司。
官司打赢后,他们公司愿从追回的欠款中抽20%作为“辛苦费”给帮他们打官司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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