邋遢肉串
制作过程目击记
昨天,记者做通了一个烤肉串者的工作,得以进入他们一间肉串作坊,观摩了他们制作肉串的过程。
这是在某旧屋村一栋楼底层的3居室房屋,男主人阿福说,他与妻子阿娟是2年前从河南老家来深圳谋生的,他们以1200元的月租金租下了这套房子,在村口支起了个串摊赖以谋生。
凌晨3点才收摊,冲个凉3时30分睡下,只睡了五六个小时。9点多,阿娟就爬起来坐中巴赶到布吉农批买来当晚要用的鸡、牛、羊肉,约1个小时后赶回来开始准备一日两餐中的早午餐。
吃过午饭,阿娟就开始切肉、往竹签上穿。记者在一旁看到,肉就装在黑色的垃圾专用袋里,穿好后再装回这样的袋子里。肉零零碎碎的,什么部位的都有,甚至可致癌的淋巴部位的肉也混在其间。阿娟说,她买来的多为肉贩卖不出或不好卖的肉,要比看相好的肉贱两三元钱,但切碎后穿成串卖看不出好坏。
阿娟一下午要穿几百串,整个过程要四五个小时。在酷热的盛夏,屋子里弥漫着一股难闻的腐臭味。穿完,阿娟一把一把地将穿好的“肉串”往一个水盆里涮一涮。“这是干啥?”记者好奇地问。阿娟解释说,这是防腐剂,涮过之后肉看起来既新鲜又除掉了异味。
天刚黑,阿福和阿娟就把安着四个轮子的烤炉推到村口,开始了新一天的生意,一些穿着时髦的少男少女围上来很香地吃着,品味着烧烤的特殊美味。
【本报讯】(记者徐升实习生刘勇)“小肉串,大问题。街头烧烤有损深圳的都市形象,大煞国际‘花园城市’的风景,对市民的身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深圳拒绝街头露天烧烤,城管监察人员将采取措施杜绝这种现象。”市城管办综合处处长秦永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本报25日刊登的《街头烧烤:熏脏了深圳面孔吃坏了人的肠胃》新闻报道产生强烈的反响,市城管监察大队组织机动分队在罗湖、福田辖区连续三个晚上开展整治街头烧烤的专项行动,共收缴烧烤炉具50多套,整治炸臭豆腐等街边小食摊8宗。
据悉,从去年10月起,市城管监察大队就把整治街头烧烤纳入议程,开展了数次大规模的整治行动。截止到现在,已收缴烧烤炉具支架等2.3万多套,为历年来所罕见。经过不间断的整治,目前街头烧烤已从深南大道、华强北路等主要干道两侧退至屋村及偏僻小巷,已从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的经营转为夜深人静时偷偷摸摸地进行。
秦处长分析说,深圳是一个外来人口居多的城市,很多无一技之长的外来人员找不到生活出路,便选择了烧烤这个投入不大、技术含量不高又易于逃避税费的行当。
因为烧烤炉具非常廉价,一二百元就可再置一套新的,所以,尽管城管监察屡屡查处收缴,还是屡禁不止。现在,罗湖、福田正做联合执法的尝试。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共同介入城管执法,按法律法规处罚,并与收容遣送等结合起来,增强了城管执法的钢性。其中按《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占道经营的有关条款,占地每平方米可处500元的罚款。
鉴于现在的烧烤经营者多在夜里10点以后营业,正是城管监察大队的下班时间。秦处长称将调整作息时间,把巡查时间延伸到次日凌晨,不给烧烤经营者以任何时间和空间上的空挡。
有关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占地每平方米处五百元罚款;拒不缴纳罚款或情节严重的,没收其摆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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