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挤车压死了一个活生生的儿童,一个父母寄托了无限希望的儿童,一个老师和同学都非常喜欢的同学。谁该站在被告席上?
上海巴士四汽公交有限公司自然该负它应负的责任,那些所有在此事故中没有忠诚地履行应尽的职责的工作人员也无法逃脱应有的责任。但是站在被告席上仅仅是巴士四汽吗?
那些蜂拥而上的成年人,此次事故的幸存者们难道就可以心安理得、问心无愧吗?
也许,人们永远无法在真实的法庭上询问这些成年人:假如,那天的候车人群不像虎狼般地争相挤车,这样的事故还一定会发生吗?
乘车要排队,是一个幼儿园的孩子都明白的道理。如果这样的道理仍然没有人把它牢记在心上。那么,一个杨昊飞死了,谁又能保证没有第二个杨昊飞出现?
杨昊飞的案子已经审结,它能给我们带来些什么?记者以为其真正的意义在于所有看过本案、了解本案的公交公司心惊之余都已在加强其内部的管理,那么市民在感慨难受之余,能否想一想自己今后到底该怎样去乘车。
2000年11月13日17时15分,在上海市中山公园88路汽车终点站,上海巴士四汽公交有限公司的一位司机驾驶着牌号为沪A.C7469的88路公交车辆进站,载着满车乘客直接进入上客区域。由于车站人行道狭窄,人行道和车行道上站满了候车的人群,现场无管理人员,候车秩序混乱。公交车尚未完全停下,候车人群就一拥而上。此时,静安区西康路第三小学11岁的杨昊飞正处于拥挤的人群中,被疯狂挤车人群带入仍在前行中的右后轮,被右后轮碾压后,当场死亡。
2001年1月11日,市交警总队出具《中山公园公交汽车总站“2000.11.13”重大事故复核意见》,对事故调查结论为本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并认定“2000.11.13”重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车站设施简陋,管理责任不到位,候车秩序混乱,驾驶员驾车进站未确保安全。
杨玉全夫妇的代理律师上海万达律师事务所的余爱国和王龙杰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站队的行车秩序和候车秩序由公交企业管辖,所以当时候车秩序如果有问题,是巴士四汽的责任,巴士四汽应当对本起事故负全部民事责任。
根据长宁交警队对驾驶员张某的询问笔录,驾驶员客观上在转弯行车时采用的是空档滑行状态,而不是通常的先刹车,再缓缓开进站台,驾驶员主观上也没有注意进站安全。证人钟某的询问笔录则证明:当时整个站台有一、二百个人候车,肇事车辆处于未刹车状态,车速很快直接进站。小孩被压后,才有一个穿咖啡色衣服的男子,从一间小房间里跑出来。
事发后,公安机关对这辆肇事车进行了检测。上海市机动车检测记录单结论为:该车制动不合格,特别是后轴右轮的制动力差,系病车上路。
悲剧带给成年人的是悲哀,带给同龄人的是惶恐和不安。直到今天,杨昊飞的妈妈周静还把儿子当活着时一样看待,每天早上她将杨昊飞的衣服拿出来,晚上再洗干净放回橱中。杨昊飞的父亲杨玉全,15岁就丧失了自己的父亲,现在又丧失了自己年幼的儿子。杨昊飞的外公外婆还盼望着聪慧的外孙能给他家创造一个奇迹。
杨昊飞生前是西康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学校和老师对他的评价是:杨昊飞不仅是中队委员,也是班级的数学课代表,是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朋友,老师都喜欢他,同学都把他当成了学习的榜样。
杨昊飞的班主任痛心地说:“亡羊补牢,为时太晚了,孩子已经走了。”
杨昊飞的同学汤亮在散文《一张没有寄出的贺卡》里写道:星期四晚上,我不由自主地给杨昊飞制作了一张贺卡……我想把卡送到他家里,不行,他的爸爸妈妈看见我,看见贺卡会很伤心,会把心都痛碎的;我想把卡送到88路终点站,那是他离开我们的地方,不行,我猜测他肯定不愿呆在那儿,在车轮下的一霎,他一定害怕极了。我又把卡高高地抛上天空,一次,两次,三次,我现在才深深体会到“永别”两个字的悲痛、可怕、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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