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珠海电】(记者 董超 黄殿晶通 讯员 任慧娟)年近八旬的何生才是陕西省宝鸡市一位离休干部。1993年11月,老人倾一生积蓄,在珠海市金钟花园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在那里居住。不久,何生才的儿子何拯民结婚成家。为了解决儿子妻弟刘某一家3口进珠入户和免交城市增容费的问题,何生才老人将房屋产权登记到了刘某的名下。
几年后,儿子婚变,刘某便以房产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为由,多次驱赶何生才老人。老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权。由于刘某手握房产证,一审、二审何生才均败诉。老人被逼得几次要跳楼。
在珠海市中级法院院长接访日里,心灰意冷的何生才老人来到接访室哭诉冤情。钱文炉院长听了老人的陈述之后表示,一定会搞清事实真相,绝不能让人钻法律的空子谋取不义之财。
此后,钱文炉院长多次召集一审、二审和受理申诉案件的法官研究案情,认为一审、二审法官依据“房产证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屋产权就归谁所有”进行判决,从本案的实际情况看存在问题,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再审。再审合议庭的法官经过认真审理,认定何生才老人诉请属实。经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撤销了原来的错误判决。何生才老人的房屋产权名正言顺地讨了回来。
------广东新闻港澳新闻尽在广东新闻中心------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