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衬衫”大闹“钟鲢鱼”》的报道在温江当地引起很大反响,主要当事人“花衬衫”一家迅速作出强烈反应,他们约见记者发表了他们的意见。
王仕宏郑重声明:“我的名字是王仕宏,不是王志宏;我的工作单位也不是温江工商银行。”我们只好将当时介绍情况的公平派出所民警宋伟请出来对质,证明事出有因。当记者询问其真实的工作单位时,王却不肯透露。
王仕宏自称是事件的主要当事人,他介绍的事情经过是:当时他和妻子一起到厨房点菜,他们说人少,不要太多,小姐说1斤3两,他说可以,但到结帐时,却变成了2斤3两。双方由此发生争执。当时老板坐在旁边板起脸嚷了一句:“吃不起就不给钱嗦!”
王认为,“钟鲢鱼”的举动严重伤害了自己的权利。为了这“1斤鲢鱼”,双方动起了家伙,其间王的岳父叫把钱给了,但只肯给100元,钟鲢鱼的老板不肯收,于是王的夫人表示愿按2斤3两付钱,但表示要到消协告“钟鲢鱼”。最后闹到了派出所。
在采访过程中,王仕宏及妻子一再强调,王才是主要当事人,而此次争斗与其岳父,也就是温江政协副主席胡家元无关。王妻说:“我爸爸一直在中间调解,还叫我哥哥把钱付了,你们怎么就把他的名字也写上去了呢?”
“钟鲢鱼”老板肯定地说,当时胡家元没有制止,只是在警察到场后才告诉王仕宏:“你们走,我来处理。”“钟鲢鱼”方告诉我们,当时在场的很多人都可以作证。(记者龙灿实习生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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