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以来,哈尔滨的天气酷热,家教市场更加“火爆”。但记者最近从税务部门了解到,做家教者的纳税记录几乎为零。而且,其他如私人房屋出租、家庭装潢等隐性收入很高的个人,也几乎没人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位望子成龙的妈妈说,假期以来,她的宝贝女儿请名师教外语,两个小时的课就是50元,一节钢琴课贵达110元。孩子花在这类补习班、兴趣班的钱,一年少说也有数千元,现在的家教,实在是“钱包鼓鼓”的职业。一位教育工作者透露,这类家教、办班教师的“外快”,少则每月上千元,多的上万元,稍有名气的钢琴老师业余授课的年收入竟高达十几万元!与家教相比,许多“房东”的收入毫不逊色。在地下商业街做生意的李先生说,他在儿童公园附近租了一间底层的房子做仓库,每年交给房东的房租就有1.5万元。这笔房租属私下交易,房东从未上税。道里区一位从事个税征收工作的同志告诉记者,印象中从未有过家教、房东等职业者主动缴过税。主动缴税的多是要出国人员或外地公司驻哈工作人员,因为需要个税证明才来缴税的。
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个人收入所得税的起征点是月收入800元人民币,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或多次总数超过800元的,应按月缴纳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否则,属偷税漏税行为。一方面,个体工商户和具有额外劳务报酬的隐性收入者,尤其是家教、家庭装潢、房屋出租等,很少有人向他们索取付款凭证,给他们偷漏税带来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个税缴纳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大量税款白白流失,造成了不易掌握的“个税盲区”。(实习生高颖本报记者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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