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接到上海闵行区春申路2458弄“莲花新村”的居民投诉,反映小区内的垃圾已堆积多日,物业管理并未委托环卫局来作业,只有一辆大卡车隔三岔五地来清理一次。未得到环卫局许可岂能自行处理垃圾?近两年来小区的垃圾倒向了何处?带着这些疑问,笔者赶赴莲花新村。
在“莲花新村”一个靠墙的角落,笔者看到,垃圾房里已经“超负荷”,臭气熏天。居民们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均表示强烈不满,据了解,该小区至今已换了9家物业管理公司,都未得到妥善解决。万华房产开发公司的顾先生告诉笔者,原本小区垃圾处理应该由梅陇镇环卫所负责处理,但其40万元的收费他们无法接受,在双方交涉未果的前提下,他们自己委托了“上海华一环卫清洁有限公司”来铲运垃圾。
“华一公司”是否有资质来清运小区生活垃圾?该公司一位余先生拿出一份“营业执照”,以示其合法。然而,据在场的市环卫局的有关人士介绍,必须得到上级环卫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才能进行垃圾清运。当笔者让这位余先生带我们去垃圾倾倒现场看看时,他却闪烁其词。再三劝导下,他才勉强答应。原来他们的垃圾倾倒点竟在一片农田上!附近的村民介绍,该垃圾倾倒点属于闵行区颛桥镇向阳9队。现场的情况让笔者实在“惨不忍睹”,生活垃圾堆积如山,一股恶臭叫人恶心!
市环卫局投诉中心潘先生说,梅陇环卫所40万元的收费符合环卫部门有关规定;其次,万华房产开发公司不能在未经环卫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自行处理垃圾清运问题,他们应当尽快终止和“华一”公司的不规范垃圾清运协议;而“华一环卫清洁有限公司”只具备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没有得到环卫局“资质”许可,以后不能再从事类似垃圾清运作业,必须进行处罚整改。(实习生 彭畅 卫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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