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欧洋) 昨日中午,西安市南门外发生一起抢劫事件,路过现场的西安市消防支队战士刘孝雨将歹徒制服并押往派出所,但在途中受到20余手持凶器者拦截,现场众多围观者均均漠然视之,致使已经被抓住的歹徒被劫走。
昨日中午11时许,几个小伙在西安市南门外利用扑克牌诈骗。夏先生经不住诱惑掏出身上的200余元钱想参与,没想到其中一名持刀男子夺去他手中的钱转身就跑。夏先生一面大喊“有人抢劫!”一面紧随其后追赶。西安市公安局消防支队1中队的刘孝雨正巧由此经过,当即奋不顾身扑向抢钱的歹徒。歹徒沿环城南路向东逃窜,刘孝雨紧追不舍,终于追上并将其制服。随后与另一名青年一起,将歹徒押向附近的南大街派出所。
没走多远,刘孝雨发现有人跟踪。当他们走到南门外时,忽然被20余名手持刀棍、酒瓶的男子拦住去路,其中一人二话不说抡起酒瓶就砸。刘孝雨躲开袭击回头一看,与自己一起押送嫌犯的青年已临阵逃脱。当时周围有很多人,却没有一人出手相助。刘孝雨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好不容易抓住的歹徒溜掉了。事后,刘孝雨愤慨地对记者说道:“这些人怎么这么没有社会责任感!”
南大街派出所的教导员李煦涛告诉记者,刘孝雨已不是第一次见义勇为,他前不久还将另一名嫌犯扭送至该所。
别伤了英雄的心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本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是这一传统价值观念正受到严重挑战。值得庆幸的是,我们身边依然有很多人坚守这朴素信念。昨日在西安市南门外勇擒歹徒的刘孝雨是一例,前日恪守职责乃至英勇献身的西安市东郊的王振环也是一例。
见义勇为往往要冒很大的风险,极可能会有人身和财产损失。这时,英雄们为维护社会利益作出了牺牲,而社会应该回报给他们什么呢?这个问题一度被漠视,造成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的事情屡有发生。幸运的是,现在不少地方已经在这方面采取切实行动:诸如山西省早在1993年就成立了“见义勇为协会”,至今已为英雄及其家人发放各种经费近百万元;山东省也已于今年7月1日施行《山东省见义勇为条例》,规定凡获“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者将享受省劳模待遇。而我们西安,何时才能不再让英雄伤心,何时才能将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提高到法规高度,使其免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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