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天津8月7日消息;据天津台报道,天津市塘沽区某妇幼保健院在给一难产孕妇接生时,采取产钳助娩接生,
胎儿出生后出现窒息状态,婴儿出院后出现运动、语言、智力障碍,被诊断为脑瘫。
婴儿父母将该这个妇幼保健院告上法院,几经周折,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婴儿获赔56万元,截止8月5号,这笔赔
偿款的47万元已被执行。
1995年10月20号晚8点15分,史某因生其子邱雪入住天津市塘沽区某妇幼保健院,21号凌晨4点10分
行产钳助娩,胎儿娩出后呈窒息状态,经抢救送儿科。
出院后,邱雪逐渐出现运动、语言及智力障碍,经天津市儿童医院诊断为“脑瘫”。邱雪父母认为,孩子脑瘫的原因
是其母住院时由于医院医疗措施处理不当造成的,于是向塘沽医疗事故鉴定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结果为严重医疗差错。
邱雪父母不服,又向天津市医疗鉴定部门申请鉴定,鉴定结果为脑瘫,主要原因是助产手术不当引起的。塘沽卫生部
门作出这个保健院赔偿1万多元的行政处理意见,保健院不服,提出行政诉讼。塘沽法院撤销塘沽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理意见。
邱雪父母将此案起诉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索赔各种费用、损失共150多万元。天津二中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支付原
告55万多元。
日前,天津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审法院判决,对原审法院判决作出更改,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56万多元
。(谢百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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