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8月8日讯 原福建体育学校女学生徐某在校时被该校教练唐某强奸,唐某被绳之以法后,徐某又提起民事诉讼,向唐某及福建体育学校索赔。8月7日福州台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某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经济损失8753.8元。据悉,因被强奸而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在福州尚属首例。
台江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间,福建体育学校教练唐某利用教练身份,以帮助按摩、放松肌肉为名,先后多次与女学生徐某发生性关系。唐某因此于1997年12月以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现在监狱服刑。徐某以其受到唐某长期奸淫,精神及物质遭受巨大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唐某赔偿精神损失费40万元及经济损失等,同时要求福建体育学校与唐某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台江法院认为,徐某人身权利受到侵犯,且经济上遭受了一定物质损失,唐某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徐某多次被唐某奸淫,给她精神和肉体上所带来的痛苦是严重的,应给予必要的精神抚慰,唐某应赔偿徐精神抚慰金5万元。福建体育学校是一所寄宿制学校,应负有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义务,徐某受到不法侵害,学校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应赔偿徐某30%的经济损失2626.14元,70%的经济损失6127.66元则由唐某承担。另外,徐某提出的需修补处女膜费用2万元,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王建宏 邱国斌)
大量Motorola手机铃声等着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