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铜川讯 法院有关规章明文规定,法官不能接受当事人吃请,而铜川市耀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3名法官在受理的一起案件尚未审结时,竟在8月7日上午还在开庭审理的情况下,中午就接受该案被告的宴请。
据了解,该案是一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案件。2000年8月20日,耀县烟草专卖局严某、李某等五人到原告万淑芳开办的商店进行检查,双方发生纠纷致使万淑芳受伤,后经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鉴定为轻伤,十级伤残,万淑芳因此状告耀县烟草专卖局。此案曾在5月17日审理过。7日上午,耀县人民法院刑事庭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中午宣布休庭。而休庭后不久,审理该案的3名法官就赶赴被告的宴席。
8月7日中午2时,记者得知该案的审判长及二名审判员和被告耀县烟草专卖局的有关人员在该县的一酒楼吃饭,便赶到该酒楼,在一包间里见到有9人左右在吃饭,其中有耀县烟草专卖局的副局长达某、该案审判长张彦锋、审判员雷某、芦某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记者表明身份,并拿出相机欲拍照,不料却被该饭桌上的人强行拉住双手并围住,致使记者无法拍照。此时,几名法官及烟草专卖局的达某纷纷从该酒楼后门迅速离开。
之后,记者设法找到了张彦锋并进行了采访。张说,中午是因为休庭时时间已很晚了,加之家里没人做饭,才无奈接受被告的宴请。他表示接受宴请与该案无任何关系。随后,记者采访了该法院副院长王润龙,王院长表示,如果有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他表示该院纪检室将立即调查此事。
昨天下午,耀县烟草专卖局的副局长达某找到本报记者解释了宴请法官的原因。他说,当时是因为休庭时时间已很晚了,加之休庭后在法院走廊里原告方和烟草局有关人员又发生纠纷,并因此损坏了法院一间办公室的房门,他就以私人身份宴请了该案几名法官。另外,在8月7日阻挠记者采访的有关人员也于昨天向记者作出了道歉。(吴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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