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接二连三发生在佛山地区的学童意外事故触目惊心,儿童暑假安全问题凸现
编者按
在孩子们越来越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骄子和未来世界的中心时,这样的悲剧本是不应发生的———娇嫩的小身躯或葬身于车轮下、沙堆中,烂漫的脚步或失足于清流中、深坑里。然而,我们在记者采录的佛山地区这四个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例中,看到的已不只是8条如花蕾般鲜嫩生命的残殒……在珠三角,在这个如常让孩子们期盼的美丽假期,这仅仅是冰山一角。
我们今天再次把悲剧一一罗列就是想告诉人们:学童假期的安全问题已是一个我们不能再回避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关注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呼吁上,是拿出行动的时候了。这是全社会的责任!
图:钢筋穿过稚嫩的大腿,给一颗烂漫的童心打上了难以磨灭的烙印
孩子们最盼望什么?当然是暑假。可是谁曾想到美丽的假期,会变成老虎的血盆大口,吞噬掉孩子的生命。
在这里,记者只是略略搜罗了今年暑假发生在佛山地区的学童意外事故,竟是如此触目惊心。
工地钢筋穿腿
7月27日,一名在佛山某建筑工地上玩耍的9岁男孩被一条1米多长的钢筋贯穿大腿,父母连人带钢筋将其一起送往医院抢救。
该男孩是湖北籍的小学二年级学生,因父母在佛山一个建筑工地工作,就趁暑假来这里玩。调皮的小男孩一个人在建筑工地上跳来跳去,他见到一部装有红砖的农民车就爬上去,然后朝下跳,不幸落到一根竖着的钢筋上,钢筋从大腿下侧穿入,从上侧穿出,尖端露出十多厘米!医生将钢筋拔出后,发现钢筋正好贴着股动脉穿过!医生说,如果穿破股动脉,会造成出血致休克,甚至下肢坏死。
两儿命丧沙堆
7月25日上午,在顺德陈村镇潭洲水道九眼水闸附近某砖沙厂,两小孩在沙堆玩耍,被沙堆掩埋窒息而死。
据目击者称,当天上午9时许,一男一女两个年约八九岁的小孩在砖沙厂的大沙堆上玩耍,当时砖沙厂正在作业,机械化的抽沙机在河边抽沙。9时30分左右,工人见机械突然停止运作,才发现沙堆上玩耍的小孩陷进沙堆里且身体挡住正在运作的抽沙机。中午1时10分左右,两具尸体从沙堆里面挖了出来。
来自湖南新田县大平塘乡70多岁的陈姓老人告诉记者,他从湖南老家带8岁的孙子和7岁的孙女来看望打工的儿子儿媳,想不到孙子孙女竟双双送命。死者的父母哭得死去活来。
记者现场看到,事发地点的大沙堆周围没见到安全防护设施,也没有什么“禁止进入”之类的警示标记。当记者问在场的一位保安人员:“这里为什么没有设安全警示标记?”这位保安员说:“这里附近都是沙厂,很少人家住在这里,偶尔有小孩来玩,我们发现了都会及时将他们赶走。”
深坑连夺三命
7月8日,高明市富湾镇官棠村黄老汉的3个可爱的孙子到村后山上玩耍,竟然全部掉到一个开山取土留下的深水坑里,再也没有爬上来。3个小孩放暑假才不到一周。
据黄老汉称,8日下午,3个孙子到村后的山上玩耍,5时左右,黄老汉不见他们回家,于是出门寻找,在坑边老汉找到孙子们的衣服,预感到孩子出事了。
几十个村民随后赶到现场,在排出深坑内的部分水后,村民们在十多米深、两个篮球场大的坑内打捞出了3个孩子的尸体。据悉,当日还是9岁的黄荣安的生日,家里还为他准备了丰盛的晚餐;而黄永安则刚从学校获得了三好学生的荣誉。
在该村的《粘土购销合同书》中,清楚写明:开山取土的开发商不得超过原有深度开挖,并要修筑石土墙,但是开发商都没有照做。而记者后来了解到,该开发商今年根本不具备开发资格。
小孩失足溺亡
7月24日,佛山市区一个小孩因家长疏忽看管,失足跌落汾江河,溺水而亡。
这名小孩还未到两岁,他家离汾江河不到六米。小孩妈妈卢某说,在出事前,她在屋外的庭院陪小孩玩耍,过了一会儿,卢某入屋做家务,不到几分钟,再出到屋外时,发现小孩不见了,起初以为小孩跑到邻居家,不以为然。一个小时后,卢某在左邻右舍也找不到小孩,才慌忙报警。下午,警方在汾江河找到一具男童尸体,经鉴定,这个男孩就是卢某的孩子。初步分析,小孩是失足落水淹死的。暑假才开始一个多月,佛山市区已经发生两宗小孩溺水死亡事故。
本报记者丁华实习生施海涛摄影报道
□悲剧回放
●7月18日中午,家住佛山市区年仅10岁的三年级学生陈某不幸被自家养了10年的大狼狗咬成重伤。
●7月19日上午,广州大道收费站附近一辆中巴与一辆自行车相撞,骑自行车的3个小学生一死两伤。
●7月22日晚上,广州某广场一个水深不到0.5米的儿童泳池中,一位身高1.1米的八岁男孩溺水,处于植物人状态。
●7月25日傍晚,中山市东凤镇小沥村发生了一幕惨剧,来自广西的代耕农胡氏兄弟的四个儿女在池塘被淹死,四名被溺的儿童最大的10岁,最小的仅5岁。中山市公安局初步判断惨剧发生原因是小孩骑车不慎冲入池塘导致。
●8月2日早上,博罗县联合区葱耕村,一小女孩一个人跑到外面去玩,没想到一条很高大、凶猛的黑狗突然冲出来,女孩被咬,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据女孩的父亲说,现在正是农忙时节,早上家里大人都出去插秧了,就留小孩一个人在家。
庾燕琼辑
□家长访谈
家长:我们怎么管孩子?
因家长的疏忽而造成的悲剧值得我们重视。记者采访了一些市民,发现深受孩子喜爱的暑假,竟是父母的一块“心病”。
家住佛山市区大福路的张先生,每当读小学的儿子放暑假和寒假,就会将孩子的祖父母从肇庆接来。张先生说,这完全是“无奈之举”,因为孩子放假时,夫妻俩都要上班,9岁的儿子在家无人管束成了“齐天大圣”,祖父母来了,毕竟家里还有大人约束他。
而受聘于顺德某大型企业工作的刘先生则只有在寒、暑假时才能与孩子见面,因为孩子目前还在湖北读书,尽管12岁的儿子来到顺德白天没有人照看,也曾经有过煤气泄漏的“前车之鉴”,可是刘先生也舍不得这每年两次的相聚,“有时实在放不下心,就只好让孩子跟着去上班”。
当记者将前文的悲剧告诉这些家长,他们惊讶之余,无奈地说:“我们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多叮嘱孩子几句,不许他们去危险的地方,总不能把他们整天锁在房间里!”
(丁华海涛)
□专家访问
城市小孩溺爱甚农村小孩无人管
——教育界人士担忧暑假学生安全
怎样尽量减少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事故呢?佛山市团委有关专家组织了多个学校的骨干教师对暑假学生安全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并开通了青少年心声热线,为学生和学生家长解答关于假期怎样保证出行和生活中的安全问题。在佛山市团委,记者采访了一些长期从事青少年工作的老师。
老师们认为,对于学生暑假安全问题,城市和农村存在着两个极端。
城市的父母过于溺爱孩子,这种溺爱使孩子很少能够受到生存锻炼,因此在面临危险时,这些孩子显得非常脆弱。而农村父母对孩子的安全问题则关心较少,孩子离开学校就几乎没人进行约束,幼稚的孩子就会面临更多的危险。为此老师们呼吁:城市的父母不能过分溺爱孩子,过分担心孩子的安全,不让他们接受应有的生存挑战,最终缺乏生存能力;同时也呼吁农村的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监护。
(丁华海涛)
□医院状况
医生:孩子意外提升一倍
本报佛山讯记者从佛山市区内各大医院了解到:暑假期间,因为意外受伤而到医院治疗的学生的数量不断增加。医生们告诉记者,暑假才开始1个月,按照往年的“规律”,学童们的意外事故的高发期8月份已经到来,各位家长应多留意自己的孩子们。
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该院急诊科李主任对记者说:“在暑假期间威胁学生安全的因素主要是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中暑脱水这几个方面。”医生们告诉记者:每年到暑假时,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的次数都会明显高于其他时期。李主任认为暑假中最热也最危险的8月份已经来到,以后的时间对小学生来说更加容易“出事”,希望家长管好自己的孩子,避免悲剧发生。
在佛山市中医院,该院急诊科何主任告诉记者:“每年到暑假都会有许多孩子到医院来接受治疗。从往年情况来看,暑假期间到医院治疗各种意外损伤的小孩会多达平时的一倍以上。”何主任告诉记者,在今年暑假开始的头一个月内,已有200多名意外受伤的孩子到医院来接受治疗。
医生们告诉记者,玩耍时受到意外损伤的孩子,主要是外来工子女。他们的父母忙于工作,很少有时间照看孩子,所以孩子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也比较多。他们呼吁这些父母能够多关心自己的孩子,禁止他们到危险的地方玩耍。
(丁华施海涛刘继洪段园晖)
□律师观点
律师:家长要尽监护责任
在高明深坑夺命、陈村沙堆埋人悲剧的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死去孩子们的父母在悲痛之余,也认为发生在生产区域的悲剧,生产单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生产单位是否也有义务预防事故的发生呢?就此问题,记者请教了佛山华法律师事务所张国忠律师。
张律师认为,对留下种种潜在危险、并引发伤亡事故的单位的责任划定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这些危险产生在道路旁或住宅区等公共场所,对公众产生威胁,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危险标志,甚至应该把有危险的施工场所围起来,避免对行人造成伤害,否则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承担无过错民事责任;如果施工产生的威胁不发生在作业区内,法律上就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这些危险是没有办法预料到的;如果意外事故发生在作业区外,则应该考虑施工单位是否有过错,如果有过错则要承担过错民事责任。
张律师认为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在暑假离开学校后,家长必须监护好孩子,使他们远离危险,由于家长没有尽到监护的责任,导致对危险没有判断力的孩子跑到危险作业区内玩耍而造成伤亡,主要责任在于家长。
(丁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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