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舆论监督特别报道组:
我是一名从河北区天龙饭店退休的老职工,今年74岁,每月的退休费是554.70元(社会保险金496.00元,退休费58.70元)。因为老伴无工作,所以我与老伴仅靠这些钱维持生活。但不知为何,从2001年4月开始每月退休金中的58.70元退休费不发了,已连续四个月了,由于我和老伴都有病,吃药、看病都成了问题。我因身体不好,行动不便,只能求助贵报给予关注,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给我一个答复。天龙饭店退休职工边启元
■采访附记
就这位读者来信所提及的养老金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劳动局养老保险处的崔先生。他介绍说,读者所说的退休费实际是养老保险金,分社会基金统筹项目内和统筹项目外两部分。对于社会基金统筹项目内那部分养老金(即读者所说的496.00元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市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由相关企业按月按时足额发放,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对于统筹项目以外的养老金(读者所说的58.70元退休费),由职工所在的企业承担,这部分养老金可能会因企业经济效益不佳而出现暂时拖欠的现象。
记者又采访了天龙饭店的孙经理。他说,自春节以后,企业效益一直不佳才出现了暂时拖欠退休职工企业应承担的养老金的问题。孙经理介绍说,由于企业近况不佳,效益下滑,所有在职职工、内退职工都不同程度地扣减了工资,即便这样,在职的职工也不能保证按时发放工资。孙经理表示,目前的拖欠并不是拒付,一旦企业效益好转,一定为职工补上拖欠的养老金和工资。他最后表示,希望职工理解企业目前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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