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家庄8月10日消息:据河北日报报道,日前,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3名涉嫌伪造、贩卖国
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青年分别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3名20岁左右的青年秦立春、杨凤华、左峰辉分别来自献县、沧县和盐山县。经法院审理查明,秦立春、杨凤华、
左峰辉三人伙同贾学东(在逃)预谋伪造假文凭赢利。为此,贾学东伪造了71枚大、中专院校印章及校长个人印章、21枚
钢印模和其他相关作案工具。秦、杨、左3人在沧州市新华路电话亭子上张贴了100多份代办文凭广告。2000年9月底
,杨、左联系到一名购买假文凭的男子,将索要的照片和100元定金交给秦,秦又将照片交给贾,贾很快为这名男子伪造了
河北省某学院自学考试毕业证。4人共得赃款500元。2000年10月,秦立春委托贾学东为自己和刘某伪造了机动车驾
驶证;为崔某和邱某伪造了机动车驾驶证副证;为于某、殷某、戈某的驾驶证和于某、高某的行车证伪造了参加年检证明。
从秦立春和杨凤华的住处,公安机关查获了大量的伪造印章,涉及到河北省内许多大、中学学校以及教育行政管理机
关。秦、杨、左三被告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张海雷、刘树鹏)
 突发新闻、重大事件、百姓关注 尽在头条新闻短信
        奇闻趣事 社会热点 社会新闻短信为生活添姿增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