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来自北京市工商部门的消息称,今年上半年本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722件,其中涉及房屋服务中介的投诉排在了第一位,占总量的十分之一,是去年同期的1.86倍,房屋中介服务机构经营不规范的状况令人堪忧。
记者昨天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北京持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资质证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仅700家。但据有关业内人士介绍,实际上在北京挂牌的房屋租赁中介公司大大小小有上千家,其中不少是滥竽充数、混水摸鱼的“黑中介”。有关人士痛数了他们的七大“坏招”,以警示租房人擦亮双眼。
“坏招”一———经营范围,瞒天过海。相当一部分房屋中介公司,虽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但不具备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的资质证书。此类公司的营业执照是明确注明只能进行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不能进行房地产中介服务,不能收取房屋中介费(即,看房押金等)。
“坏招”二———散兵游勇,无照经营。此类“公司”常租间房,装个电话,印出广告就可以开业了。能骗就骗,骗不下去时换个地方接着骗。
“坏招”三———广告频现,假房源多。有些房屋租赁公司,并没有充足的房源,却在报纸上广告频现,号称京城东南西北、大中小号,哪儿的房源都有,看得租房人心花怒放,义无反顾地往“套儿”里钻。“ 坏招”四———里应外合,“房托”捣鬼。有些“黑中介”竟雇人假充房主“里应外合”,等赚到了信息费和看房费后,“房主”们又以“我的房已经租给别人了”、“你给的价钱太低,房价涨了”等为由,使你租不成房。
“坏招”五———协议圈套,骗人钱财。在协议书中一般都写明:禁止租房者和房主私下联系,否则视为违约。但是业务人员却故意说:“我已和房主谈妥,我给你联系电话,请你直接联系!”事后却反咬一口,以“租房人违约在先”为由,不再退回押金。
“坏招”六———巧舌如簧,推委耍赖。在租房人已经办妥租房手续,签完租房合同,交清租房定金后,“黑中介”还会使出种种耍赖花招,使租房人最终租房不成。按照协议的约定应当退回押金,此时,“黑中介”又会以“会计不在”、“经理出差了”等借口,千方百计拖延时间,直到把租房人弄得“没了脾气”,放弃退款要求,才肯罢休。
“坏招”七———欺软怕硬,专捏“嫩桃”。有些“黑中介”专门盯住在京城形单影只的外地进京人员及大中专学生等弱势人群,先利诱再威胁。这些上了当的租房人大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本报记者阴奋立)
 突发新闻、重大事件、百姓关注 尽在头条新闻短信
        奇闻趣事 社会热点 社会新闻短信为生活添姿增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