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他们竟然罚我一个月不许吃肉,还把这个惩罚的通知贴在食堂里,每个人见了都取笑我,让我丢尽了脸……”今天,在一家律师事务所,23岁的残疾打工仔李辛向记者讲述了几天前他被罚的遭遇,他急切地询问律师:“这算不算侵犯我的人格尊严?我能不能用法律讨回公道?”
李辛是黎昌海鲜酒楼的一名员工,记者在他手中看到了这张8月6日贴在黎昌员工食堂窗口旁边的惩罚通知,上面写道:“8月6日中午,出品部李辛将自己多要的红烧猪肉,一块未吃,全部扔在桌上,后被强迫吃掉一部分,但极不情愿。鉴于李辛不爱吃猪肉,又有多要猪肉浪费的习惯,罚李辛一个月之内不许吃猪肉和所有荤菜(包括鸡、鸭、鱼肉)。员工食堂就餐的原则是,吃多少要多少,绝不允许浪费饭和菜,望严格遵守,引以为戒,如有仿效,定罚不赦。”
李辛告诉记者,他8月6日中午要的菜是“双豆烧肉”,他比较喜欢吃里面的豆,看见好像猪肉有点不熟,就扔在了餐桌上,结果被人事部的刘经理看到,强迫他把扔在桌上的肉吃掉。他怕挨罚,就拣起肉吃掉了,但是当时心里很难受,觉得自己拣桌上扔的东西,像一个叫花子。他以为这事就这么完了,没想到下午就贴出了这张通知,竟然罚他一个月不许吃肉。当时他感觉就是受到侮辱,很多人围在通知前看,还取笑他。更糟的是,两天之后他被通知已被辞退,也没有告知理由,就这样不明不白丢了工作。
黎昌海鲜酒楼为什么会定出这样的惩罚措施呢?人事部的刘经理告诉记者:“这个还算是轻的。”因为在同一天,另一名员工把自己要的两个菜几乎全部倒掉了,被罚款60元,而李辛后来把扔在桌上的菜吃掉了一部分,情节比较轻,所以就没罚他钱,既然他扔掉肉,那就别吃肉了,所以象征性地罚他一个月不许吃肉。刘经理还解释说,他们的员工餐质量非常好,这么做主要是为了严格整顿浪费粮食的现象,至于辞退李辛,是因为他一贯工作散漫,被罚后无故旷工、撕通知、闹办公室等行为。
李辛告诉记者,他没有别的要求,只想要一句赔礼道歉。律师则表示,愿意对李辛进行法律援助,通过法律要回尊严。(记者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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