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鄞县日报》报道,一伙骗子以借婚车为由,骗取私家车参与“非法营运”,当私家车主遭受公管所的万元罚款时,这些恶意举报人则从公管所获取每车2000元的奖励。据了解,宁波市有此遭遇的私家车主已有上百名。近日,其中一名私家车主王先生将奉化公管所推上了被告席。8月10日,奉化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今年5月5日,私家车主王先生的妻子接到与其关系较好的鄞县邱隘镇一花店老板陆小姐的电话,称一名朋友第二天结婚,原定的一辆车子有事不能来了,想用一下她的车子。早上,王先生到花店装饰好了婚车,与其他的车子同往奉化。不料在溪口武岭宾馆被守株待兔的奉化公管所人员查扣。虽然王先生再三解释,但公管人员还是立刻作出罚款2万元、没收非法所得400元的处罚决定。王先生感到不服,结果被扣留了车子。5月10日,王先生无奈交了罚款2万元,并被没收“非法”所得400元。此后,王先生与妻子不断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奉化公管所也确认王先生未曾收取车费,最后同意退回10400元。王先生认为他完全是遭人陷害,要求奉化公管部门查清事实真相,撤消处罚决定,并依法追回举报人的举报奖金。
据反映,此类事情在当地已连续出现了不少起,情形大致相似:一伙恶意举报人往往与一些花店、婚纱店打交道,并通过店家向一些私家车主租借婚车,设下圈套。有时路上还先向司机付费,让司机写下签字收条作为非法营运证据。不少上当受骗的车主也曾向公安部门反映这一情况。有民警认为,这伙人使用了不正当手段,但由于通过举报得到的是公管部门给予的奖励而有别于一般诈骗所得,这就使诈骗行为难以认定。公管部门的罚款更是有理有据,而车子一旦被扣,车主只能乖乖上缴罚款。
日前,记者就此类事件采访了奉化市公管所楼所长。据他介绍,自今年3月开始,公管部门加大了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根据有关条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将被处以1万元-2万元的罚款,而举报者可获得10%的奖励。对于一些私家车主的遭遇,楼所长认为,从租车人(举报者)并没有结婚这一事实来看,的确存在采用欺骗的方式。但因人证、物证俱在,公管部门按照有关条例可以认定他们的行为构成非法营运。考虑到采用不正当的方式,公管部门罚款少一些,但举报奖金一直是按2万元的10%给予的。
此案最终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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