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牌没给顾客看海鲜短斤又缺两茶里擅加西洋参
本报讯 记者黄海云报道:广州的许先生因“吃饭问题”投诉到本报,他称中山大道凯悦酒家(车陂分店)“屈人”(欺骗人)、短斤缺两和货不对板。
短斤缺两“明屈”人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8月6日,许先生一行4人来到凯悦酒家吃饭,结果却讨了一肚子气:服务员端上来一碟8只的竹节虾,声称有8两重,许先生觉得不够称,双方争执了一阵,最后一位经理表示这碟虾算半斤重。服务员擅自在许先生他们的茶里加了西洋参,于是茶位从每位6元升到16元,吃虾的佐料黄金酱也加收了10元。许先生感到该酒家“明屈”人:“你说加西洋参每人要加10元,如果你加冬虫草说要多收100元、1000元,难道我也要照给钱?”
许先生说,他们吃的都是很普通的菜,结账时竟要590元的“天价”。许先生表示,点菜时服务员没给他们看菜牌,所以不知道茶位和菜这么贵,“这个算我们吃了‘哑巴亏’,但服务员替我们加了什么,是什么价钱,不但没有征求我们的意见,而且结账时要不是我们自己查单发现,他们根本就没打算说出来!这不是存心骗人吗?”
侵犯消费者三大权利
广东省消委会有关人士指出,许先生投诉的情况是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典型个案,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三大权利。《广东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24条规定,从事饮食业的经营者对所提供的食物和服务,应事先将价格告知消费者并接受消费者的选择。
记者从消委会了解到,餐饮业的投诉几乎每天都有,外出吃饭短斤缺两、货不对板等占了餐饮业投诉的大头。有消费者在酒楼点了一条加洲鲈,结果上菜时变成了其它低价鱼;有消费者投诉酒楼结账算多钱,账单上甚至有一些自己从没点过的菜;有消费者称酒楼收费不合理,像开瓶费、最低消费等。常在外面吃饭的姜先生告诉记者,酒楼算错数是常事,现在他已经养成习惯,每逢结账就核对一下菜单、算算数。
劣质服务玷污广州形象
一些消费者感叹,广州的饮食业如此发达,饮食投诉之多未免影响“食在广州”的形象。更有消费者提出,酒楼投诉的处理能否参考旅游业投诉的做法,设一个专门部门处理饮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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