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柳州讯(记者陈杰)8月9日,一个7岁的小男孩在柳州大龙潭公园泳池溺死。一场有关溺死责任的争议随后在小男孩的干妈干爸与柳州大龙潭公园间展开。
8月9日,小江乙(化名)要跟干妈燕小姐到大龙潭公园游泳池玩,小江乙母亲同意了。据燕小姐称,他们进游泳池大约是在下午7时45分至8时。开始还看到小江乙在深、浅水区隔离圆盘上跑动,可前后不到1分钟,她先生忽然发现小江乙不见了,两人便急着寻找,并马上向救生员求助,可救生员说:“没关系,你们先找,找不到,我们再帮你们找。”燕小姐和她的先生绕着池子越找越急,最后是“撕心裂肺地哭喊”。这时,在池里游泳的群众知道有小孩不见了,纷纷过来要帮助他们。清场后,人们仔细寻找了几分钟,才把小江乙捞了起来,但终因溺水时间过长,小江乙终告不治。燕小姐说,如果当时救生员能帮助她,小江乙是有救的。
大龙潭公园韦主任对记者说,事情发生在公园里,他感到非常地悲痛,他们愿意合情、合理、合法地对小江乙家人尽人道主义的义务。对燕小姐反映的有关救生员对其求救不理的问题,他认为这种情况不可能出现。小江乙捞起后,他们的医生立即采取了抢救措施,并送往医院,处理妥当,抢救也是及时的。
记者通过韦主任见到了那天当班的救生员杨超雄,他说当天大约是晚上8时多钟,一个救生员跑来说有一个小孩不见了。他马上跑到泳池滑梯的高台上往下寻找,又到泳池漏水口去看,发现那里太黑了看不清楚,便跑回来拿电筒,后听到池下有喊声说“找到了”,便改拿氧气瓶下去。他说,他们姓赖的救生员下了水,救捞起小孩的是公园一个姓吴的职工子弟。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小江乙溺水事故责任将由谁来承担,目前无法确定。据悉,燕小姐已聘请了律师开始对此事进行调查,并称要将此事诉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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