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婚姻法》实施3个多月,夫妻财产公证也随着升温。记者从北京市公证处、丰台公证处、平谷公证处了解到,六、七月份的夫妻财产公证数量比去年同期多了两三倍。
据丰台公证处介绍,最近两月,前来咨询如何办理夫妻财产公证的人越来越多。以前一个月没有一两件,现在每星期都有一件。平谷公证处也有类似的情况,包括一些生活在山区里的人,也打电话咨询新《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方面是怎样规定的,要想办理夫妻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手续等等。平谷县老干部局因为再婚的中老年人较多,特地邀请公证处的同志前去为老人们讲课。
在市公证处,记者还发现,如今夫妻财产公证又增添了一项新内容。以往此类公证多是夫妻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属各自所有,现在有不少人来咨询和办理另一种公证,约定婚前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商先生夫妇就是其中的一对。商先生靠着经商致富,很有一些家产。他打算和钟小姐结婚时,正好赶上新《婚姻法》实施不久。按照法律规定,商先生的房产、车辆、股票都是商先生的个人财产,可是商先生不想因为差别悬殊的婚前财产影响婚后感情,因此两人到公证处公证商先生的婚前财产为两人共同所有。(记者黄秀丽 通讯员赵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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